[发明专利]电网鸟害预警微信服务平台在审
申请号: | 201810040576.9 | 申请日: | 2018-0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551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8 |
发明(设计)人: | 陈明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明霞 |
主分类号: | H04L12/58 | 分类号: | H04L12/58;H04L29/08;H04W4/70;H04N7/18;G08B21/18;A01M29/16;A01M29/10 |
代理公司: | 重庆百润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0219 | 代理人: | 刘立春 |
地址: | 710119 陕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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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网 鸟害 预警 服务 平台 | ||
1.电网鸟害预警微信服务平台,该平台基于微信公众号和微服务架构,结合前端防鸟眼装置、视频识别和物联网技术,实时处理电网的鸟害情况,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通过防鸟眼装置实时采集电网周边情况,当分析识别模块分析出鸟类靠近线路或者杆塔关键部位时,预警应用模块将鸟害信息通过微信实时通知外出工作人员并传送至内网工作人员;微信收到鸟害信息的工作人员,根据预警的级别信息,发送相应级别的光声指令到防鸟眼设备,防鸟眼发出相应级别的强光或强音,赶走会对电网鸟害的鸟类;鸟类飞走之后,系统将安全信息实时传输至微信工作人员和内网工作人员;分析识别模块会将本次信息汇总为鸟害案例,供后续电网建设和发展参考使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网鸟害预警微信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将微信技术与电网鸟害处理技术相结合,充分发挥“互联网+”智能电网的优势,也可以实现微信平台鸟害预警信息融合到其它已建或在建的电力系统中,具有良好的系统融合性和扩展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网鸟害预警微信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防鸟眼集超声波及超强光于一体的终端设备,结合物联网技术,防鸟眼综合超声波和超强光与一体的终端设备,通过远程可视化控制防鸟眼的声波和光强度,根据不同级别的鸟害,控制不同级别的声波和光度,达到驱除不同鸟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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