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适用于玻璃纤维生产的复合消泡剂在审
申请号: | 201710367336.5 | 申请日: | 2017-05-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32598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11 |
发明(设计)人: | 韩建军;谢俊;陈发伟;阮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理工大学 |
主分类号: | C03C1/00 | 分类号: | C03C1/00;C03B5/225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42102 | 代理人: | 张秋燕 |
地址: | 430070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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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用于 玻璃纤维 生产 复合 消泡剂 | ||
1.一种适用于玻璃纤维生产的复合消泡剂,包括主体成分和溶剂成分,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成分包括破泡剂含钛化合物,主体成分中破泡剂的质量百分比不低于8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复合消泡剂主体成分,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成分中还包括有泡壁减薄剂硫酸钠和/或焦锑酸钠,主体成分中泡壁减薄剂的质量百分比不高于1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复合消泡剂溶剂成分,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成分中还包括有溶剂燃烧效率优化剂戊二铁,主体成分中二茂铁的质量百分比之和不高于1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玻璃纤维生产的复合消泡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剂成分的闪点≥38℃,其主体成分溶于溶剂成分或以固体颗粒状态悬浮于溶剂成分之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玻璃纤维生产的复合消泡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剂成分为柴油、航空煤油、重油中的一种或几种按任意比例混合物。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玻璃纤维生产的复合消泡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破泡剂含钛化合物主要为钛酸四丁脂和/或二氧化钛。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玻璃纤维生产的复合消泡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消泡剂的主体成分中的粉体原料,粒径不超过100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玻璃纤维生产的复合消泡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消泡剂主体成分和溶剂成分的质量比为1:2-25。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玻璃纤维生产的复合消泡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纤维包括无碱玻璃纤维和中碱玻璃纤维,无碱玻璃纤维的代表性组分及其质量百分含量为:SiO2 54-62wt%,Al2O3 10-15wt%,CaO+MgO 15-25wt%,B2O3 0-10wt%,Na2O+K2O+Li2O≤1wt%,Fe2O3≤5000ppm;中碱玻璃纤维的代表性组分及其质量百分含量为:SiO2 65-69wt%,Al2O3 4-9wt%,CaO+MgO 11-18wt%,Na2O+K2O+Li2O 10-15wt%,Fe2O3≤5000ppm。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玻璃纤维生产的复合消泡剂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消泡剂用于玻璃纤维生产时,日使用量不高于玻璃日熔化量的0.10wt%,使用温度不低于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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