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掏耳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20744007.9 | 申请日: | 2016-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552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28 |
发明(设计)人: | 袁登连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超眼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F11/00 | 分类号: | A61F11/00;A61B1/04;A61B1/06;A61B1/227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掏耳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耳勺用金属或塑料等材料制成,不可见耳道细节,凭感觉操作。
现有技术中也有用内窥镜套接耳勺的方式,但由于耳勺比较粗壮且勺部大而不透,遮挡视野,不便观察,均不够得心应手。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掏耳装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掏耳装置,包括:
采耳器;
与所述采耳器连接的图像采集组件,所述采耳器与所述图像采集组件轴线共线;
所述图像采集组件包括第一壳体及第二壳体所述采耳器安装在所述第一壳体的一端,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可拆卸连接,所述第一壳体内安装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通过所述第一壳体一端的通孔朝向所述采耳器一侧拍摄,所述第二壳体内部安装有用于将所述摄像头采集的图像信息进行数据传输的无线发射模块,所述无线发射模块与所述摄像头连接。
可选地,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为套管结构,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通过卡扣安装在一起。
可选地,所述采耳器包括直柄以及安装在所述直柄一端的耳勺,所述直柄另一端焊接在所述第一壳体的通孔内壁上。
可选地,所述耳勺为中心具有间隙的圆片,所述直柄的一端焊接在所述圆片上,所述耳勺的直径为1-5毫米。
可选地,所述耳勺所在平面与所述直柄的所在轴线互相垂直。
可选地,所述耳勺为不反光或软反光材料制成,所述直柄采用钢丝或者特种塑料制成。
可选地,还包括:
补光灯,所述补光灯安装在所述第一壳体的通孔内,所述补光灯的拍摄方向与所述摄像头的拍摄方向相同。
可选地,所述摄像头为30万像素的摄像头,所述摄像头与所述通孔之间具有预设距离。
可选地,所述无线发射模块为红外线模块或蓝牙模块或无线保真WI-FI模块。
可选地,与所述无线发射模块通过有线或无线连接用于显示所述图像采集组件采集的图像信息的图像展示组件,所述图像展示组件为LED显示屏。
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掏耳装置,包括:采耳器,与所述采耳器连接的图像采集组件,所述采耳器与所述图像采集组件轴线共线,所述图像采集组件包括第一壳体及第二壳体所述采耳器安装在所述第一壳体的一端,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可拆卸连接,所述第一壳体内安装有摄像头,所述摄像头通过所述第一壳体一端的通孔朝向所述采耳器一侧拍摄,所述第二壳体内部安装有用于将所述摄像头采集的图像信息进行数据传输的无线发射模块,所述无线发射模块与所述摄像头连接。通过摄像头可以采集耳道中的图像信息,可以清楚展示中耳道中的异物,便于用户挖取,使得掏耳工作更简单直观,避免对用户造成的伤害。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一种掏耳装置的结构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一种掏耳装置的爆炸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一种掏耳装置的采耳器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如果存在)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内容以外的顺序实施。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结合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掏耳装置,包括:
采耳器1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超眼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超眼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0744007.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