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植物补光灯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30986.1 | 申请日: | 2016-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50947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9 |
发明(设计)人: | 陈宗烈;瞿为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豪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2/00 | 分类号: | F21S2/00;F21V23/06;A01G9/20;F21Y103/00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4 | 代理人: | 张弛 |
地址: | 224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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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植物 补光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植物补光灯。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的植物补光灯一般采用高压钠灯,高压钠灯虽然光效高,但是属于点光源,而且发光体电弧管温度高,灯离开作物必须有较大距离,使得实际照度严重降低,因而不节能。
实用新型内容
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植物补光灯,相比现有技术,节能效果更加明显,结构更加简单。
技术方案: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植物补光灯,包括荧光灯管、塑件接插件、塑件和灯头,所述塑件接插件包括开口和顶针,所述塑件包括塑件上盖、塑件下盖,所述塑件接插件的开口与灯管管口连接,所述塑件接插件与塑件下盖连接,所述灯头与塑件上盖连接,所述灯管内只有一根灯丝,所述灯丝为阳极灯丝,所述灯丝两端分别从灯管两端管口引出与所述顶针电连接。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避免了灯管启动点燃后依然有灯丝做无功消耗的问题,增强了节能效果,尤其对于大功率节能灯而言,节能效果十分显著;减少电连接点,使结构更加简单,制作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灯管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灯管安装塑件接插件后的示意图;
图3是一拖三植物补光灯的示意图;
图4是一拖五植物补光灯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更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植物补光灯包括荧光灯管1、塑件接插件2、塑件3和灯头4,灯管1包括灯丝1-1和管口1-2,塑件接插件2包括开口2-1和顶针2-2,塑件3包括塑件上盖3-1、塑件下盖3-2,塑件接插件2的开口2-1与灯管管口1-2用灯泥2-3粘接固定,塑件接插件2与塑件下盖3-2连接,灯头4与塑件上盖3-1连接。灯管内的灯丝1-1只有一根阳极灯丝,没有阴极灯丝,该灯丝1-1的两端分别从灯管两端管口1-2引出与所述顶针2-2电连接。
如图3和图4所示,是把图2所示的安装塑件接插件后的灯管三只或五只设置安装在一套节能灯塑件3上,塑件3由上盖3-1和下盖3-2组成。两根顶针2-2的大头帽插入塑件下盖3-2后旋转约15°~20°,即与其塑件下盖3-2内设置的弹性金属簧片(图中未示出)电连接,并且被塑件下盖3-2和弹性金属簧片共同机械性卡牢。
一般节能灯灯管两端各自的两根灯丝是分别与电子板电连接的,即需要四根灯丝引出线;本实用新型采用无灯丝热阴极技术,将灯管阴极的灯丝去掉,避免灯管启动点燃后依然有灯丝做无功消耗,在粗管径展长L短的低管压大电流灯管上节电效率不明显,但对T5(直径16.5mm)以下管径,灯功率设计在25W以上需要接近展长L1米左右的灯管时,可节电在15%左右;本发明灯管采用T4(直径11.5~12mm)或T4+(直径14~14.5mm),灯功率设计在30W~50W,展长L均在1米以上,因此,节电效果十分明显,依据光效测试比有灯丝高15%以上;而且每只灯管节省了两个电连接点,一拖五就节省了十个电连接点。
本实施例中,将荧光灯管1制作成螺旋状的若干灯圈,在后的灯圈直径大于在前的灯圈直径,使管与管互相不遮挡,在灯管紧凑型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如同直管荧光灯一样高效率的照度。
本实施例中,在塑件上盖3-1内置入一块电子镇流器PCB板(在上盖3-1内,图未能示出)。电子板与市电是通过灯头4的顶端金属片4-1和灯头4与塑件上盖3-1连接的压针4-2压固的一根电引出线连接的,这样组成一拖三只或五只的节能灯。按照普通大功率节能灯设计,一块电子板匹配一只灯管1,灯管1只能够设置在电子板的正下方,实际测试大功率节能灯灯管1两端阴极部位塑件温度均在140℃左右,这如同把电子板放在一个如此高温的火炉上,导致大功率节能灯不可靠寿命短。本实用新型中电子板依然在塑件3的中心部位,但灯管1均偏离中心,电子板得到有效保护;另外,塑件3在保证一只灯分散散热集中投光的前提下,还有一大优势是塑件完全密封,没有开任何透气孔,这充分克服了在农业大棚中湿度高,水汽进入有开散热孔的灯塑件之内后容易吸附粉尘杂质造成电子板短路故障的问题。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通,这些改进和变通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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