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河道野鸭养殖用的饲料及其制备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611105712.5 | 申请日: | 2016-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65786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26 |
发明(设计)人: | 唐传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唐传元 |
主分类号: | A23K50/75 | 分类号: | A23K50/75;A23K10/30;A23K10/37;A23K20/26;A23K20/142;A23K10/2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37401 广西壮族自治***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河道 野鸭 养殖 饲料 及其 制备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河道野鸭养殖用的饲料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近几年来,肉用野鸭在国内的饲养量逐渐增加,养殖户的养殖热情明显提高,养殖经济不错。针对野鸭饲养业的大好形势,合理利用饲料资源,优化日粮配方,提高饲养效果,是目前野鸭生产企业和养殖户面临的非常必要的重要问题。
作为肉用野鸭的育雏前期的配合饲料,既要满足其营养的均衡需要,充分发挥其 后期生产潜力,又不致浪费,还要考虑到育雏前期的特殊营养需要,应按照针对性的饲养标 准进行配制,日粮中的能量、蛋白质、限制氨基酸、钙、磷等主要养分含量必需满足肉雏野鸭 的需要。
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和养殖户在肉用野鸭养殖时所用的饲料形式多种多样,有些 根据经验自行配制,有些采用其他禽类的预混料进行配制,甚至有的直接饲喂玉米、麦麸等 农副产品,非常不科学。根据动物生理特点和营养需求配制的全价饲料由于已经将所需的 养分进行了合理的搭配,再经过制粒破粒工艺,省去了养殖户难以实现的步骤,也已被广泛接受。
处于生长前期的肉用野鸭雏鸭,消化道开始接触饲料,通过饲料获得外源性养分, 并在饲料的刺激作用下,发生进一步的生长发育。这个阶段的野鸭雏鸭,主要生长内脏、肌肉和骨骼,代谢旺盛,但肠胃细小,采食量小,消化腺体不发达,所产生的消化酶不完全,因此要饲喂易消化、营养均衡、粗蛋白含量较高的日粮,特别要考虑到此阶段消化道的正常发育,以提高雏鸭的潜在生长性能,达到缩短上市时间或增加出栏体重的目的。但目前市场上缺乏肉用野鸭雏鸭前期饲料配方,没有充分考虑到上述特点,应用的日粮非常不合理,容易 造成野鸭雏鸭营养供给不足或不均衡,或者生长周期长,成本较高,饲养效果不理想。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河道野鸭养殖用的饲料及其制备方法。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河道野鸭养殖用的饲料,由以下质量份数的原料组成:
谷壳 35-45份
花生粕 15-20份
黄豆粕 12-22份
磷酸氢钙 15-25份
小麦 8-22份
碳酸钙 2-4份
赖氨酸 19-22份
灯心草 30-45份
琥珀 25-45份
蝇蛆粉 25-45份
水草 15-25份
白菜 30-50份
胡萝卜15-25份
食盐 13-15份
余量为玉米面。
优选地,由以下质量份数的原料组成:谷壳45份、花生粕20份、黄豆粕22份、磷酸氢钙25份、小麦8份、碳酸钙4份、赖氨酸19份、灯心草30份、琥珀25份、蝇蛆粉25份、水草25份、白菜50份、胡萝卜15份、食盐15份、余量为玉米面。
优选地,由以下质量份数的原料组成:谷壳45份、花生粕15份、黄豆粕22份、磷酸氢钙25份、小麦8份、碳酸钙4份、赖氨酸19份、灯心草45份、琥珀25份、蝇蛆粉45份、水草25份、白菜50份、胡萝卜25份、食盐13份、余量为玉米面。
优选地,由以下质量份数的原料组成:谷壳35份、花生粕15份、黄豆粕22份、磷酸氢钙25份、小麦8份、碳酸钙4份、赖氨酸22份、灯心草45份、琥珀25份、蝇蛆粉25份、水草25份、白菜30份、胡萝卜25份、食盐15份、余量为玉米面。
优选地,由以下质量份数的原料组成:谷壳45份、花生粕20份、黄豆粕22份、磷酸氢钙25份、小麦8份、碳酸钙2份、赖氨酸22份、灯心草45份、琥珀25份、蝇蛆粉25份、水草15份、白菜50份、胡萝卜25份、食盐15份、余量为玉米面。
优选地,由以下质量份数的原料组成:谷壳45份、花生粕20份、黄豆粕22份、磷酸氢钙15份、小麦22份、碳酸钙2份、赖氨酸22份、灯心草45份、琥珀25份、蝇蛆粉25份、水草25份、白菜50份、胡萝卜15份、食盐15份、余量为玉米面。
一种河道野鸭养殖用的饲料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选取谷壳、花生粕、黄豆粕、磷酸氢钙和小麦,将所选取的谷壳、花生粕、黄豆粕、磷酸氢钙和小麦投入到容器中进行加热,加热时添加水,直至将谷壳、花生粕、黄豆粕、磷酸氢钙和小麦煮烂,得到初料;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唐传元,未经唐传元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1105712.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鸡饲料添加剂及其制备方法
- 下一篇:一种母鸡饲料及其制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