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天花灯具及其装饰环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49852.2 | 申请日: | 2013-06-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33957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15 |
发明(设计)人: | 蔡楷旋;龚辉;屈甲寅;胡启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4 | 分类号: | F21S8/04;F21V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魏晓波 |
地址: | 516006 广东省惠***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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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天花 灯具 及其 装饰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天花灯具。
背景技术
天花灯具是一种具有高贵档次的照明及现代装饰灯具,其常应用于商场超市、酒店和珠宝柜台等。
天花灯具包括灯体、光源印刷电路板、透镜、塑胶装饰环和面环;塑胶装饰环包括主体环和与上述主体环固定连接的卡扣杆;灯体为筒状,且其底板上设有透孔;灯体扣在上述主体环上,卡扣杆的自由端由灯体内伸出上述透孔,且上述自由端处的凸块卡在上述底板上;透镜和光源印刷电路板由主体环顶紧在灯体内,且光源印刷电路板位于透镜和底板之间;面环为一端带凸沿的环状,其圈在灯体外,且两者通过拉钉固定连接;拉钉穿过灯体和面环装配孔,且拉丁上套装有位于灯体和面环之间的铜柱垫块。
但是,上述天花灯具有单独的铜柱垫块个体,装配时需使铜柱摆放在合适位置,再使拉钉的一端穿过面环的装配孔、铜柱垫块和灯体的装配孔,装配复杂不易操作,装配效率较低。
综上所述,如何提供一种方便装配的天花灯具,以提高装配效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天花灯具的装饰环,其上的垫块条能够撑垫在灯体和面环之间,能够避免使用铜柱垫块,方便天花灯具装配,有助于提高装配效率。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天花灯具,其应用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装饰环,具有装配简便,利于提高装配效率的特点。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天花灯具的装饰环,包括主体环;还包括固定在所述主体环上的垫块条;所述垫块条上设有与所述天花灯具的灯体的装配孔对应的拉钉装配孔。
优选的,上述装饰环中,所述垫块条与所述主体环为一体式结构。
优选的,上述装饰环中,所述装饰环为塑胶装饰环。
优选的,上述装饰环中,所述垫块条的延伸方向与所述装饰环的卡扣杆的延伸方向平行。
优选的,上述装饰环中,所述垫块条的一端固定在所述主体环上,所述拉钉装配孔设置在所述垫块条的自由端。
优选的,上述装饰环中,所述垫块条上所述自由端处的厚度最大。
一种天花灯具,包括装饰环,所述装饰环为上述技术方案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装饰环。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天花灯具的装饰环,其包括主体环,还包括固定在主体环上的垫块条;垫块条上设有与天花灯具的灯体的装配孔对应的拉钉装配孔。
应用时,将天花灯具的光源印刷电路板、透镜和塑胶装饰环装配在灯体上,再使拉钉穿过灯体的装配孔、垫块条的拉钉装配孔和面环的装配孔,并使拉丁锁紧即可。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天花灯具的装饰环中,垫块条能够撑垫在面环与灯体之间,且其拉钉装配孔与灯体的装配孔配合,省去了现有技术中独立的铜柱垫块,拉丁装配时无需将铜柱垫块摆至与面环、灯体的装配孔对应的位置,拉钉可直接装配,操作简便,利于提高天花灯具的装配效率。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天花灯具,其具有装饰环,且装饰环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装饰环,具有装配简便、效率高的特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天花灯具的爆炸图;
图2为图1中A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天花灯具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图1-图3中:
灯体101;光源印刷电路板102;透镜103;装饰环104;卡扣杆141;垫块条142;主体环143;面环105;拉钉106。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天花灯具的装饰环,其上的垫块条能够撑垫在灯体和面环之间,能够避免使用铜柱垫块,方便天花灯具装配,有助于提高装配效率。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天花灯具,其应用了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装饰环,具有装配简便,利于提高装配效率的特点。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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