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接力串口摄像头有效
申请号: | 201320349439.6 | 申请日: | 2013-06-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35374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发明(设计)人: | 于国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真扬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55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接力 串口 摄像头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串口摄像头,属于摄像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这里所说的串口摄像头,正规应称为异步串行通讯接口数码相机,以下仍按照行业内的习惯称呼,叫做串口摄像头,并简称摄像头。
上位机和摄像头的之间需要进行通讯,以便对摄像头发出各种操作命令,取回拍得照片的数据。当一个上位机要通过一个232异步串行接口连接多个摄像头时,应用多串口扩展器、232-485转换器虽然可以实现,但是增加了成本。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改进摄像头的电路连接方式,使得主机通过一个串口连接多个摄像头更方便,且成本得以降低。
本发明实现上述目的的技术方案:
接力串口摄像头,包括拍摄与通讯电路、前发送端子、前接收端子、后发送端子、后接收端子,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前接收器、后发送器、后接收器和前发送门,所述前接收端子连接到前接收器的输入端,前接收器的输出端连接到后发送器的输入端和拍摄与通讯电路的串口接收端,后发送器的输出端连接到后发送端子,后接收端子连接到后接收器的输入端,后接收器的输出端连接到前发送门的一个输入端,前发送门的另一个输入端连接到拍摄与通讯电路的串口发送端,前发送门的输出端连接到前发送端子。
接力串口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发送门为集成电路与非门。
接力串口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发送门包括前发送器、二极管和电阻,所述前发送器的输出端连接到前发送端子,前发送器的输入端连接到二极管的正极和电阻的一端,电阻的另一端连接到后接收器的输出端,二极管的负极连接到拍摄与通讯电路的串口发送端。
接力串口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器、发送器为集成电路反相器或反相驱动器。
接力串口摄像头,其特征在于第一个所述接力串口摄像头的前发送端子、前接收端 子分别依序和主机的串口接收端子、串口发送端子连接,后面任意一个所述接力串口摄像头的前接收端子、前发送端子与其前面的接力串口摄像头的后发送端子、后接收端子分别依序连接。
接力串口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接收器、发送器的输入端有串联电阻或者电阻分压电路。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结合下面将要叙述的实施例,本发明突出的技术进步在于使多个摄像头可以接力的方式连接到异步串行接口的上位主机,摄像头的成本得以降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接力串口摄像头的电路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用反相器、二极管、电阻实现与非门的电路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接力串口摄像头多个接力连接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中的点划线所包围的,就是本实施方案的接力串口摄像头。前发送端子3、前接收端子4构成摄像头的前接线端,后发送端子10、后接收端子9构成摄像头的后接线端。端子,就是插座的接线端子。拍摄与通讯电路2下方左侧连线的顶端(菱形)是该通讯电路的异步串口发送端,下方右侧连线的顶端(箭头)是该通讯电路的异步串口接收端。
图1中,反相器5、7用来接收外部信号,称为接收器。反相器6、与非门8用来向外部发送信号,分别称为发送器、发送门。接收器、发送器可选232-TTL电平转换反相驱动器或其它逻辑电路反相器。前接线端侧的可以称为前接收器、前发送器、前发送门,后接线端侧的可以称为后接收器、后发送器。前接收端子4连接到前接收器5的输入端,前接收器5的输出端连接到后发送器6的输入端和拍摄与通讯电路2的串口接收端,后发送器6的输出端连接到后发送端子10,后接收端子9连接到后接收器7的输入端,后接收器7的输出端连接到前发送门8的一个输入端,前发送门8的另一个输入端连接到拍摄与通讯电路2的串口发送端,前发送门8的输出端连接到前发送端子3。
异步串行232接口在无信号通过闲置时都是低电平,图1中反相器的输入端即使没有外接232电平信号,一般对地有泄漏电流或接有对地电阻,空置时也是低电平。因此按照图1中的连接方式,前发送端子3、前接收端子4、后发送端子10、后接收端子9无信号时都是低电平,而前接收器5的输出端、后接收器7的输出端、拍摄与通讯电路2的串口发送端与串口接收端,无信号时都是高电平。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真扬电子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真扬电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349439.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