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皮带输送机尾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237422.1 | 申请日: | 2013-05-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32376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16 |
发明(设计)人: | 邓钟;李兆廷;王立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23/44 | 分类号: | B65G23/44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谢敏 |
地址: | 62100***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皮带 输送 机尾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皮带输送机领域,具体是皮带输送机尾架装置。
背景技术
皮带运输机是一种应用最多的连续运输设备,一般包括主滚筒,滚筒上套接皮带,具有结构简单,运输能力强,运输距离长,能耗低,投资费用低,安全可靠等特点,获得广泛应用。在浮法玻璃生产线中,原料的运输也采用皮带运输机。但皮带运输机运行过程中,一是容易跑偏,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纠偏;若发现不及时,造成胶带磨损加快,跑偏严重时,甚至造成断带。二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皮带会松弛下垂,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浮法玻璃生产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需要源源不断提供原料,一旦皮带运输机跑偏或者松弛,出现故障,轻则影响生产效率,重则造成生产线停产。现有技术未能很好解决皮带张紧及预防跑偏问题,安全生产隐患大。
某500吨浮法玻璃生产线原料车间有条长约百米的爬坡皮带运输机,将混合合格的原料运往熔窑,运行过程中皮带松弛和跑偏。早期松弛可通过调节滚筒螺栓解决,松弛量越来越大时,就难以解决。皮带松弛后,更容易跑偏。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皮带输送机尾架装置,解决了以往皮带输送机容易造成皮带松弛、跑偏,影响生产效率,甚至是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技术问题主要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皮带输送机尾架装置,包括尾架滚筒,还包括配重、定滑轮、滚筒托架以及导轨,所述配重通过绳索与滚筒托架连接,所述绳索绕在定滑轮上,尾架滚筒固定在滚筒托架上,滚筒托架底部设置导轮,所述导轮位于导轨上。配重通过定滑轮和绳索的作用,始终将滚筒托架拉紧,进而使得尾架滚筒一直处于拉紧状态,起传送作用的皮带也一直处于紧绷状态,这样就避免皮带可能出现松弛的情况出现,保证输送机的稳定工作。
进一步地,所述定滑轮与滚筒托架之间的绳索上设有改向滑轮。通过改向滑轮,可改变绳索在滚筒托架上的拉力方向,使绳索的拉力方向与滚筒托架的运动方向一致,这样就可减小配置的规格。
进一步地,所述导轨靠近改向滑轮的一端设有限位装置。限位装置可以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可防止滚筒托架跑离导轨,使整个拉紧操作始终有效。
进一步地,所述导轨与水平面的夹角为0~30度。当皮带松弛时,滚筒托架在自重的作用下会下滑,这样能使尾架滚筒自然拉紧皮带,但皮带输送机前端的电动滚筒有向上的强大牵引力,光靠尾架自重不足以满足要求,配重装置可弥补这一不足之处。
更进一步地,所述导轨与水平面的夹角为15度。
进一步地,所述配重、定滑轮与滚筒托架位于同一竖直平面。当这三者在同一竖直平面上时,滚筒托架的受力方向与运动方向基本一致,这样较为省力,同时整个拉紧也更稳定。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通过配重、定滑轮、绳索以及滚筒托架的共同作用,实现了将皮带拉紧绷直的作用,由此避免了皮带可能发生的松弛、跑偏,从而保证了输送机的正常工作,也避免了安全隐患的发生。
(2)本实用新型通过增加改向滑轮,使滚筒托架的受力方向与运动方向一致,这样既做到了省力,在相同受力大小的情况下,可以减小配重的规格,同时也使得尾架滚筒的拉紧更稳定。
(3)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导轨与水平面设置成一定的角度,便于滚筒托架在利用自重的情况下能辅助将皮带拉紧,再配合配重的作用,始终保持皮带的紧绷;同时,导轨上设置的限位装置能避免滚筒托架跑离导轨,保证整个拉紧操作始终有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包括尾架滚筒,配重1、定滑轮2、滚筒托架4以及导轨5,配重1通过绳索与滚筒托架4连接,绳索绕在定滑轮2上,尾架滚筒固定在滚筒托架4上,滚筒托架4底部设置导轮,导轮位于导轨5上。
为了使滚筒托架4的受力方向与运动方向一致,作为优选,本实施例在定滑轮2与滚筒托架4之间的绳索上绕有改向滑轮3,可消除滑轮轴向力。
作为优选,本实施例在导轨5靠近改向滑轮3的一端设有限位装置,用以起到缓冲作用,同时也防止滚筒托架4跑离导轨5。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20237422.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