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蓝牙耳机、汽车充电器及蓝牙耳机车充组合体有效
申请号: | 201320160159.0 | 申请日: | 2013-04-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81180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04 |
发明(设计)人: | 席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原始人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H02J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金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297 | 代理人: | 胡清方;彭友华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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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蓝牙 耳机 汽车 充电器 组合 | ||
1.一种蓝牙耳机,包括蓝牙耳机本体,在所述蓝牙耳机本体的一侧设有耳塞,其特征在于:所述蓝牙耳机本体的与耳塞同侧设有一对耳机充电接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蓝牙耳机本体呈扁平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充电接点是金属触点或金属弹片。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蓝牙耳机本体的与耳塞同侧设有耳机吸附件。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充电接点用耳机充电感应线圈代替。
6.一种汽车充电器,包括车充主体,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车充主体的上部设有用于容纳蓝牙耳机本体的容置部,以及在车充主体的内部设有用于容纳蓝牙耳机的耳塞容纳部,所述容置部与所述容纳部相通;在所述容置部外边缘上设有车充充电接点。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汽车充电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容置部外边缘上设有车充吸附件。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汽车充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充充电接点用车充充电感应线圈代替。
9.一种蓝牙耳机车充组合体,其特征在于:包括蓝牙耳机和汽车充电器,所述蓝牙耳机搁置在所述汽车充电器的容置部上,蓝牙耳机的耳塞部分伸入在汽车充电器的容纳部内,所述蓝牙耳机的耳机充电接点与所述汽车充电器的车充充电接点电接触。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蓝牙耳机车充组合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部呈向一侧外翻的开口,所述蓝牙耳机的下部搁置在开口上,使用两者合二为一。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蓝牙耳机车充组合体,其特征在于:蓝牙耳机本体的与耳塞同侧设有耳机吸附件,在所述容置部外边缘上设有车充吸附件,所述耳机吸附件与所述车充吸附件相互吸合,用以将蓝牙耳机和汽车充电器相对固定。
12.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蓝牙耳机车充组合体,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车充主体上还有用于给手机充电的充电部分。
13.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蓝牙耳机车充组合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充电接点用耳机充电感应线圈代替;所述车充充电接点用车充充电感应线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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