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医用的检查和/或记录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60122.0 | 申请日: | 2013-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53945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8 |
发明(设计)人: | 弗雷德里克·施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徕卡显微系统(瑞士)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9/00 | 分类号: | A61B1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张大威 |
地址: | 瑞士希***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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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医用 检查 记录 设备 | ||
1.一种医用的检查和/或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采集待记录的图像的采集设备(102);摄取采集到的图像的摄像设备(104);和控制所述采集设备(102)和/或所述摄像设备(104)的控制器(106),所述控制器(106)具有用于容纳能够存储采集到的且已记录的图像的存储装置的连接端口(107),所述连接端口(107)为用于USB存储装置的USB端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医用的检查和/或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能够显示存储在插入到所述USB端口(107)中的USB存储装置上的图像的显示屏(110)。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医用的检查和/或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设备(102)为显微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医用的检查和/或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微镜是手术用显微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医用的检查和/或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设备(104)为摄像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医用的检查和/或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是视频摄像机。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医用的检查和/或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设备(104)为摄像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医用的检查和/或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是视频摄像机。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医用的检查和/或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设备(102)和所述摄像设备(104)形成为一个摄像机。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医用的检查和/或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为视频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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