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氯气熏蒸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46793.1 | 申请日: | 2013-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277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03 |
发明(设计)人: | 于浩;李萌卉;焦春彬;蔡妙珍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师范大学 |
主分类号: | A01G7/00 | 分类号: | A01G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1000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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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氯气 熏蒸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熏蒸装置,特别涉及一种氯气熏蒸装置。
背景技术
模拟空气中氯气对植物的影响的实验,目前,没有系统的完整的实验设备,通常是用一些实验仪器进行简单的拼接而成的实验设备。这类实验设备在实验过程中不能够随时终止实验;产生的氯气以点源的模式扩散,造成了熏蒸室内氯气浓度不均匀,因此植物各部分受到氯气影响的程度也不一样,降低了实验的科学性;这类实验设备由于密封性能差,需要在有通风橱辅助的条件下使用,限制了实验条件;考虑到产氯的压强对实验设备的影响,实验试剂用量需在实验前计算好,使得实验变得繁琐;实验后需要在通风橱内进行余氯的吸收,氯气的除尽需要较长的时间;装置在操作过程中容易造成氯气泄露对人体产生不利影响。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新型的氯气熏蒸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措施:
一种氯气熏蒸装置,包括氯气吸收瓶、氯气发生器和氯气熏蒸室,所述的氯气吸收瓶、氯气发生器和氯气熏蒸室相互之间通过导气管连接,氯气熏蒸室上设置有氯气熏蒸室盖,其中,氯气熏蒸室盖上安装有与氯气吸收瓶和氯气发生器连接的导气管,氯气熏蒸室底部安装有与氯气发生器连接的导气管;
所述的导气管上安装有控制开关阀和连接阀;
所述的氯气吸收瓶上设置有对外导气管;
所述的氯气熏蒸室内的顶部和底部都安装有风扇,风扇上连接有开关和供电电源;
所述的氯气发生器上安装有定量的盐酸加入漏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实用,生产、使用成本低,操作简便,可以进行定量氯气的熏蒸实验,也可以进行不定量氯气的熏蒸实验;在实验过程中,可以随时终止反应;在反应过程中熏蒸室内氯气浓度均匀,保证了实验的科学性;密封性能好,配有氯气吸收装置,实验过程不需在通风橱内进行,余氯吸收速率快,节省时间,提高了实验效率,保证了实验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的平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氯气熏蒸装置,包括氯气吸收瓶1、氯气发生器2和氯气熏蒸室15,所述的氯气吸收瓶1、氯气发生器2和氯气熏蒸室15相互之间通过导气管连接,氯气熏蒸室15上设置有氯气熏蒸室盖14,其中,氯气熏蒸室盖14上安装有与氯气吸收瓶1和氯气发生器2连接的导气管,氯气熏蒸室15底部安装有与氯气发生器2连接的导气管;所述的导气管上安装有控制开关阀和连接阀;所述的氯气吸收瓶1上设置有对外导气管;所述的氯气熏蒸室15内的顶部和底部都安装有风扇17,风扇17上连接有开关和供电电源;所述的氯气发生器2上安装有定量的盐酸加入漏斗9。
使用本实用新型,首先组装好装置,将本装置置于水平台上,在氯气吸收瓶1中加入氢氧化钠溶液,接通供电电源,打开氯气熏蒸室盖14,将实验植物放入氯气熏蒸室15内。
若需定量氯气进行实验:则将定量的盐酸加入定量的盐酸加入漏斗9,将定量的高锰酸钾加入氯气发生器2中,打开氯气熏蒸室15底部与氯气发生器2的导气管上的控制开关阀,关闭其他导气管上的控制开关阀,打开氯气熏蒸室15内底部的风扇17,再使定量的盐酸加入漏斗9内的盐酸流入氯气发生器2内,与高锰酸钾反应,产生的氯气通过导气管进入氯气熏蒸器15底部,底部风扇17转动,氯气均匀分布在氯气熏蒸室15内;实验结束时,打开所有控制开关阀,打开氯气熏蒸室15内顶部的风扇17,在风扇17的上升气流作用下,装置内的氯气被氯气吸收瓶1吸收。
若需在反应进行时终止反应,关闭氯气熏蒸室15底部与氯气发生器2的导气管上的控制开关阀,打开其他的控制开关阀,打开氯气熏蒸室15内顶部的风扇17,则氯气熏蒸室15内的氯气在其顶部的风扇17的吸力和底部的风扇17的气流作用下,通过导气管被氯气吸收瓶1吸收,氯气发生器2内的氯气直接通过氯气发生器2与氯气吸收瓶1之间的导气管传导至氯气吸收瓶1,并被吸收。
若不需定量氯气进行实验,将适量的盐酸和高锰酸钾分别加入定量的盐酸加入漏斗9和氯气发生器2中,开启装置的后续步骤可参照以上定量氯气进行实验步骤,实验结束时,关闭氯气熏蒸室15底部与氯气发生器2的导气管上的控制开关阀打开其他所有控制开关阀,后续步骤可参照以上定量氯气进行实验步骤,从而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
本领域内普通的技术人员的简单更改和替换,都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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