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数字电视信号传输安全防范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34564.8 | 申请日: | 2013-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398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03 |
发明(设计)人: | 任相军;梁作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任相军 |
主分类号: | H04N21/2347 | 分类号: | H04N21/2347;H04N21/8358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刘晓 |
地址: | 266071 山东省青岛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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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数字 电视信号 传输 安全 防范 系统 | ||
1.一种数字电视信号传输安全防范系统,包括信号发射端、信号传输端和信号接收终端,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信号发射端设置有数字水印发生器,在所述的信号传输端和信号接收终端分别设置有数字水印检测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字电视信号传输安全防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信号传输端包括干路放大器、支路放大器,以及末端放大器,信号接收终端包括机顶盒,所述干路放大器、支路放大器、末端放大器和机顶盒分别连接有数字水印检测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字电视信号传输安全防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数字水印检测器包括用于接收信号的检测单元,与检测单元连接的切换器,以及一方面与所述检测单元连接,另一方面与切换器连接的触发单元。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数字电视信号传输安全防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数字水印检测器还包括与所述触发单元连接的无线信号发射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数字电视信号传输安全防范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信号发射端、信号传输端分别设置有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以及定位显示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数字电视信号传输安全防范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数字水印检测器为扩频数字水印发生器和/或LSP数字水印发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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