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生物质气燃烧器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67970.0 | 申请日: | 2013-08-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384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1 |
发明(设计)人: | 邵福南;徐鹤;殷鸿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无锡龙泉燃烧器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D14/24 | 分类号: | F23D14/24;F23D14/46 |
代理公司: | 无锡大扬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48 | 代理人: | 方为强 |
地址: | 214037 江苏省无锡***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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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生物 燃烧 | ||
1.一种生物质气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位于轴心的长明火燃气通道、置于长明火燃气通道外的长明火空气通道、置于长明火空气通道外的主燃燃气通道及其外层的主燃空气通道;点火装置穿过所述长明火空气通道并延伸至所述长明火燃气通道的前端,所述长明火空气通道、所述主燃燃气通道及所述主燃空气通道的前部分别设有旋流器;所述主燃空气通道的前端设有喇叭口,所述长明火空气通道及所述主燃空气通道分别设有流量调节装置。
2. 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物质气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长明火燃气通道为设置在轴心的第一管道,第二管道、第三管道及外壳依次同轴套装在所述第一管道外,所述第一管道与所述第二管道之间构成所述长明火空气通道,所述第二管道与所述第三管道之间构成所述主燃燃气通道,所述第三管道与所述外壳之间构成所述主燃空气通道,所述第一管道、第二管道、第三管道前部的外壁上设置旋流器叶片,所述第一管道、第二管道及第三管道前端的所述外壳内设置所述的喇叭口;空气入口设置在所述外壳的一侧,所述空气入口内设有隔板,所述隔板将所述空气入口分隔为主燃空气入口及长明火空气入口,所述主燃空气入口及长明火空气入口分别连通所述主燃空气通道及所述长明火空气通道,所述主燃空气入口及长明火空气入口中分别设有流量调节装置。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生物质气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燃空气通道内的旋流器叶片的倾斜角度在40°~55°之间,所述主燃燃气通道内的旋流器叶片的倾斜角度在20°~25°之间,所述长明火空气通道内的旋流器叶片的倾斜角度在40°~55°之间。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生物质气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燃空气通道内的旋流器叶片的倾斜角度为45°,所述主燃燃气通道内的旋流器叶片的倾斜角度为20°,所述长明火空气通道内的旋流器叶片的倾斜角度为45°。
5.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生物质气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管道与所述第三管道的后端之间设有盖板,把手连接在所述盖板上。
6.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生物质气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的前部设有安装法兰。
7.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生物质气燃烧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流量调节装置为可转动的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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