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采用两部制定价机制的省内发电权转让交易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310347842.X | 申请日: | 2013-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5594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18 |
发明(设计)人: | 陈政;金小明;董楠;冷媛;吴鸿亮;伍玉林;郭文涛;顾洪源;文福拴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50/06 |
代理公司: |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林丽明 |
地址: | 510080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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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采用 制定 机制 省内 发电 转让 交易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一种采用两部制定价机制的省内发电权转让交易方法,属于采用两部制定价机制的省内发电权转让交易方法的创新技术。
背景技术
发电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节能减排的一种有效手段,也可以作为中长期合约市场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市场机制在发电调度中的作用。与双边协商的发电权交易模式相比,集中撮合交易方式可以更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优化配置电力资源方面的基础作用,但同时也可能会导致与节能发电调度要求相异的结果。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考虑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采用两部制定价机制的省内发电权转让交易方法。本发明不仅节省空间、成本低、使用安全、操作方便,使用寿命长。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采用两部制定价机制的省内发电权转让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如下步骤:
1)确定出让方出让机组和受让方受让机组不同容量发电机组的容量电价;
2)根据申报机组的电量价格差的降序形成撮合排序,并按照排序的优先级高低依次进行撮合,直到所有满足条件的出让机组或受让机组完成匹配交易为止;
3)确定发电权转让交易的交易结算价格;
4)支付交易电费。
上述步骤1)中,发电机组的容量电价按可用小时数计量折算,计算公式为:
其中,Pc为容量电价(元/kW·h);Cc为每年需要回收的总容量费用;Ca为可用容量(MW);H为年可用小时数。
上述步骤2)中,根据申报机组的电量价格差的降序排列形成撮合排序,并按照排序的优先级高低依次进行撮合,直到所有满足条件的出让机组或受让机组完成匹配交易为止的目标函数及约束条件为: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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