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触摸屏幕的手机上的短信处理方法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50300.6 | 申请日: | 2013-0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092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7 |
发明(设计)人: | 安秀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渡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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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触摸 屏幕 手机 短信 处理 方法 系统 | ||
1. 一种具有触摸屏幕的手机上的短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到新短信,把新短信保存在数据库中,并生成与所述新短信对应的编号;
在手机屏幕上生成包括新短信的内容的短信区域,且在所述短信区域内生成一个与所述编号关联的控件;
检测对所述控件的操作,判断所述操作所对应的短信处理;
根据编号找出对应的新短信,对所述新短信执行所述的短信处理。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触摸屏幕的手机上的短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对所述控件的操作,判断所述操作所对应的短信处理,具体为:
检测在相应于控件的第一预定位置与触摸屏幕的接触;
按照在保持与触摸屏幕的持续接触的同时所述接触的移动,在触摸屏幕上移动所述控件;
如果所述在触摸屏幕上移动所述控件导致该控件从第一预定位置移动到短信区域内的操作区域,则记录所述操作区域对应的短信处理,作为所述操作所对应的短信处理。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触摸屏幕的手机上的短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短信处理包括:生成所述短信处理对应的界面。
4.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触摸屏幕的手机上的短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区域在第一预定位置的上方或下方,所述短信处理为回复短信。
5.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触摸屏幕的手机上的短信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区域在第一预定位置的左方或右方,所述短信处理为删除短信。
6. 一种具有触摸屏幕的手机上的短信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短信管理单元,用于接收到新短信,把新短信保存在短信管理单元的数据库中,并生成与所述新短信对应的编号;
短信区域生成单元,用于在手机屏幕上生成包括新短信的内容的短信区域,且在所述短信区域内生成一个与所述编号关联的控件;
操作检测单元,用于检测对所述控件的操作,判断所述操作所对应的短信处理;
短信处理单元,用于根据编号找出对应的新短信,对所述新短信执行所述的短信处理。
7.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触摸屏幕的手机上的短信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检测单元,具体为:
检测在相应于控件的第一预定位置与触摸屏幕的接触;
按照在保持与触摸屏幕的持续接触的同时所述接触的移动,在触摸屏幕上移动所述控件;
如果所述在触摸屏幕上移动所述控件导致该控件从第一预定位置移动到短信区域内的操作区域,则记录所述操作区域对应的短信处理,作为所述操作所对应的短信处理。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触摸屏幕的手机上的短信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短信处理包括:生成所述短信处理对应的界面。
9.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触摸屏幕的手机上的短信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区域在第一预定位置的上方或下方,所述短信处理为回复短信。
10.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触摸屏幕的手机上的短信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区域在第一预定位置的左方或右方,所述短信处理为删除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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