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垃圾车有效
申请号: | 201220223477.2 | 申请日: | 2012-05-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58158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发明(设计)人: | 杨锋;李洪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沙中联重科环卫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F3/24 | 分类号: | B65F3/24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桑传标;李翔 |
地址: | 410013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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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垃圾车 | ||
1.一种垃圾车,所述垃圾车包括车架(1)、垃圾箱(2)和举升机构(3),所述举升机构能够驱动所述垃圾箱(2)在所述车架(1)上从初始位置进入工作位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举升机构(3)包括连接在一起的举升油缸(33)和连杆机构(34),所述举升油缸(33)能够通过所述连杆机构(34)举升所述垃圾箱(2)的后端,以使所述垃圾箱(2)从所述初始位置进入所述工作位置中的第一工作位置,然后举升所述垃圾箱(2)的前端,以使所述垃圾箱(2)从所述第一工作位置进入所述工作位置中的第二工作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垃圾车,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垃圾箱(2)位于所述初始位置时,所述垃圾箱(2)的底部向前下方倾斜。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垃圾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垃圾箱(2)从所述初始位置运动到所述第一工作位置的过程中,所述垃圾箱(2)的后端顺时针转动并且同时所述垃圾箱(2)整体后移。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垃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举升油缸(33)的前端铰接在所述垃圾箱(2)的前部,所述举升油缸(33)的后端与所述连杆机构(34)的前端相连,所述连杆机构(34)的后端铰接在所述垃圾箱(2)的后部,当所述举升油缸(33)驱动所述连杆机构(34)运动时,所述垃圾箱从所述初始位置进入所述第一工作位置,当所述连杆机构(34)停止运动后,所述举升油缸(33)举升所述垃圾箱的前端,以使得所述垃圾箱(2)从所述第一工作位置进入所述第二工作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垃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机构(34)包括第一杆(35)、第二杆(36)和第三杆(37),所述第一杆(35)的第一端与所述举升油缸(33)的后端铰接,所述第一杆(35)的第二端铰接在所述车架(1)上,所述第二杆(36)的第一端同时与所述举升油缸(33)的后端和所述第一杆(35)的第一端铰接,所述第二杆(36)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三杆(37)的第一端通过第八铰接点(X)铰接,所述第三杆(37)的第二端通过第九铰接点(Y)铰接在所述垃圾箱(2)的后部,并且所述第三杆(37)通过位于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间的第十铰接点(Z)铰接在所述车架(1)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机构(34)包括两个对称设置的第三杆(37),所述第二杆(36)为等腰三角形结构,该等腰三角形结构的顶角与所述第一杆(35)的第一端铰接,并且第一腰(36a)和第二腰(36b)分别与该两个第三杆(37)铰接。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举升机构(3)包括设置在所述车架(1)上的第一支座(11),以及设置在所述垃圾箱(2)上的第二支座(25),所述第三杆(37)为三角形结构,该三角形结构的三个角分别与所述第二杆(36)的第二端、所述第一支座(11)以及所述第二支座(25)铰接。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1)上设置有限定所述连杆机构(34)向后运动的第一止挡件(51),该第一止挡件(51)设置在所述第一杆(35)的后方。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垃圾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架(1)上设置有限定所述连杆机构(34)向前运动的第二止挡件(52),该第二止挡件(51)设置在所述第一杆(35)的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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