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调控升降的显示器有效
申请号: | 201210408218.1 | 申请日: | 2012-10-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758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07 |
发明(设计)人: | 杨柳青;张树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神讯电脑(昆山)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M11/28 | 分类号: | F16M11/2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300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调控 升降 显示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显示器,特别是涉及一种可调控升降的显示器。
【背景技术】
电子产品越来越广泛的使用,然而对于其显示装置,通常都无法升降,给使用者造成不便。例如为使用台式电脑的时候,使用者者希望调整显示器达到需要高度,则无法达成。
为此,人们研究出台式电脑显示器的升降机,目前市场上台式显示器升降机的结构单一,成本较高,整体面积较大,无法针对于目前大部分的使用者。
有鉴于此,实有必要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的可调控升降的显示器,实现显示器的高度调节,以避免显示器高度不能满足使用者要求,造成对颈椎眼睛的伤害,在成本较小的情况下,应用更加广泛。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的可调控升降的显示器,实现显示器的高度调节,以避免显示器高度不能满足使用者要求、造成对颈椎眼睛伤害的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可调控升降的显示器,包括:
显示器本体;
支架,其一端固定于显示器本体,另一端具有第一容置孔;
底座,其具有底座本体、孔柱,所述孔柱一端固定于所述底座本体,所述孔柱另一端具有第二容置孔,所述孔柱的一侧具有开口,所述开口与所述第二容置孔连通;
千斤顶,其具有第一柱体和第二柱体,所述第一柱体与所述第二柱体相连,所述第一柱体套设于所述第一容置孔内,所述第二柱体套设于所述第二容置孔内;
开关,其具有支撑座和按压连杆,所述支撑座一端固定于所述底座本体靠近所述开口处,所述按压连杆枢接于所述支撑座,所述按压连杆一端穿过所述开口固定于所述第二柱体一侧。
可选的,所述千斤顶为液压千斤顶。
可选的,所述按压连杆具有枢轴,所述支撑座具有枢孔,所述枢轴与所述枢孔配合。
可选的,所述支撑座还具有缺口,所述按压连杆活动式设于所述缺口内。
可选的,所述第一柱体与所述第二柱体共轴。
可选的,所述第一柱体的外径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容置孔的孔径。
可选的,所述第二柱体的外径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容置孔的孔径。
其中,所述第二柱体的外径大于所述第一容置孔的孔径,从而所述第二柱体不至于掉入所述第一容置孔内。
相较于现有技术,利用本发明的可调控升降的显示器,结构简单且实现显示器的高度调节,以避免显示器高度不能满足使用者要求,造成对颈椎眼睛的伤害,在成本较小的情况下,应用更加广泛。
【附图说明】
图1绘示为本发明可调控升降的显示器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绘示为本发明可调控升降的显示器一较佳实施例的分解结构第一视角示意图。
图3绘示为本发明可调控升降的显示器一较佳实施例的分解结构第二视角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共同参阅图1、图2、图3,图1绘示为本发明可调控升降的显示器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图2绘示为本发明可调控升降的显示器一较佳实施例的分解结构第一视角示意图、图3绘示为本发明可调控升降的显示器一较佳实施例的分解结构第二视角示意图。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可调控升降的显示器,于本实施例,包括:
显示器本体10;
支架20,其一端固定于显示器本体10,另一端具有第一容置孔21;
底座30,其具有底座本体31、孔柱32,所述孔柱32一端固定于所述底座本体31,所述孔柱32另一端为具有第二容置孔33,所述孔柱32的一侧具有开口34,所述开口34与所述第二容置孔33连通;
千斤顶40,其具有第一柱体41和第二柱体42,所述第一柱体41与所述第二柱体42相连,所述第一柱体41套设于所述第一容置孔21内,所述第二柱体42套设于所述第二容置孔33内,所述千斤顶40可以为液压千斤顶;
开关50,其具有支撑座51和按压连杆52,所述支撑座51一端固定于所述底座本体31靠近所述开口34处,所述按压连杆52枢接于所述支撑座51,所述按压连杆52一端穿过所述开口34固定于所述第二柱体42一侧,其中,所述按压连杆52可以为具有枢轴520,所述支撑座51相应具有枢孔510,所述枢轴520与所述枢孔510配合,所述支撑座51还具有缺口511,所述按压连杆52活动式设于所述缺口511内,所述缺口511达到对所述按压连杆52限位的作用,并提供了一定的活动空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神讯电脑(昆山)有限公司,未经神讯电脑(昆山)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408218.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