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拒绝胃癌手术患者的药物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94903.3 | 申请日: | 2012-10-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724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16 |
发明(设计)人: | 徐向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向明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6 | 分类号: | A61K36/9066;A61P35/00;A61K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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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76003 山东省临沂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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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拒绝 胃癌 手术 患者 药物 | ||
技术领域本发明属于中药技术领域,涉及一种用于拒绝胃癌手术患者的药物,具体的说是以中草药为原料制备的中成药。
背景技术胃癌的肿瘤细胞源于胃粘膜或腺体,常有区域性淋巴结和血行播散,所以即使患者术后仍然有癌症复发的可能性,目前胃癌术后常用化疗药物进行化疗或放疗,但是化疗药物的副作用巨大,能给人体带来其它严重的并发症。现在有许多患者确诊是胃癌后拒绝手术,这给临床工作者带来麻烦。祖国医学认为胃癌属中医学的“胃积”范畴,本病的成因,中医学认为正气不足,邪毒侵胃,进而血瘀,久则形成肿块。中医药在补气祛邪、化瘀清痰、消坚散结方面具用巨大的优势,因此发明一种用于拒绝胃癌手术患者的药物来治疗该病。
发明内容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以补气祛邪、化瘀清痰、消坚散结为治则的治疗拒绝胃癌手术患者的药物,以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
本发明的目的是依据祖国医学传统医学对胃癌的发病机理的认识及其治疗原则,参考现代药理研究,从中筛选出补气祛邪、化瘀清痰、消坚散结的天然中草药,按中医理论组方,使其发挥作用。
本发明药物是由下列组分制成的:
人参12克 黄芪16克 红花12克 郁金18克 陈皮15克 木香10克 射干15克 蒲黄15克 白花蛇舌草18克 鸡内金20克 石见穿20克 山豆根20克 蚤休20克 贝母20克 灵芝10克
将上述各组分混合均匀粉碎成150目细粉,分装成袋,每袋装药粉8克。饭后服用,每日二袋,分两次用水冲服。
本发明药物是中药制剂,根据中医配方理论,选药合理、补气祛邪、化瘀清痰、消坚散结。本发明药物,经多年临床观察病人,疗效显著,对拒绝胃癌手术的病人都有显著效果。
本发明药物临床服用结果表明,有下述优点:
本发明选用天然植物药为原料,各组分符合药政法规定,利用各味药的综合作用治疗胃癌,无化学制剂,对人体无毒无害,无副作用,安全可靠;本发明为散剂,有效成分散失少,疗效高,价格低廉,服用方便,无任何不适症;本发明药物对拒绝作手术的胃癌患者疗效明显,在延长患者生命方面优于化疗药物。
为表明本发明药物对胃癌的治疗效果,本发明经300例拒绝手术的患者作系统的临床观察,并选择病史、病情、年龄及与传统治疗方法(NP化疗方案)相当的拒绝手术胃癌患者300例作为对比组,年龄26-84岁,病程1-9年;试验组:服用本发明药物;对照组:用NP化疗方案。观察期为一年,一年后复查,胃癌肿块缩小为显效,胃癌肿块无增大为有效,胃癌肿块继续增大为无效。临床对比结果见表1。
表1:服用本发明药物与用对胃癌NP化疗方案的疗效观察。
表1二组有效率比较
注:疗效比较采用统计学方法,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二组有效率比较P<0.01
从表1可以看出,两组有效率比较:实验组总有效率为90%,对照组为16.6%,实验组明显优于对照组(P<0.01)
具体实施方式:
人参12克 黄芪16克 红花12克 郁金18克 陈皮15克 木香10克 射干15克 蒲黄15克 白花蛇舌草18克 鸡内金20克 石见穿20克 山豆根20克 蚤休20克 贝母20克 灵芝10克,将上述各组分混合均匀粉碎成150目细粉,分装成袋,每袋装药粉8克。饭后服用,每日二袋,分两次用水冲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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