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机遥控监视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73548.1 | 申请日: | 2012-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1644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发明(设计)人: | 胡云雪;田书显;范洁玉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联合创新技术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H04N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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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66033 山东省青岛市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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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机 遥控 监视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监视系统,具体地说,是一种手机遥控监视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使用的安保监视系统主要由摄像头和监控中心组成,安保人员只能在控制室内观察视频图像,进行安全监视,使用局限性高,安保人员还要外出巡逻,为避免监控疏忽,控制室内的安保人员必须达到一定数量,使安保所需安保人员数量多,安保人员利用率低,人工成本高。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目前使用的安保监视系统使用局限性高,所需安保人员数量多,安保人员利用率低,人工成本高等缺点,设计了一种手机遥控监视系统。
本发明的手机遥控监视系统,包括设有蓝牙通讯模块的手机和摄像监视器,所述的摄像监视器设置有微处理器和与微处理器相连的摄像头、蓝牙通讯模块、存储模块,手机与摄像监视器通过蓝牙通讯模块之间相互通讯连接。
优选的是,所述的摄像监视器至少设置有一个。
优选的是,摄像监视器中的微处理器内都设置有唯一的识别码。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手机遥控监视系统可通过手机进行监控,便于携带,使用局限性低,无须一直在控制室内进行监控,所需安保人员数量少,安保人员利用率高,人工成本低。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手机遥控监视系统的系统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手机遥控监视系统,如图1所示,包括设有蓝牙通讯模块的手机和摄像监视器,所述的摄像监视器设置有微处理器和与微处理器相连的摄像头、蓝牙通讯模块、存储模块,手机与摄像监视器通过蓝牙通讯模块之间相互通讯连接。
摄像监视器至少设置有一个,摄像监视器中的微处理器内都设置有唯一的识别码。
使用时,手机通过蓝牙通讯模块搜索摄像监视器,摄像监视器的微处理器将识别码通过蓝牙通讯模块发送到手机上;使用者根据识别码将手机与对应摄像监视器建立连接;摄像监视器的摄像头拍摄视频图像,并将视频图像发送到微处理器,微处理器将视频图像发送到存储模块存储,同时将视频图像通过蓝牙通讯模块发送到手机显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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