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车用光导灯具有效
申请号: | 201210368519.6 | 申请日: | 2012-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973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2 |
发明(设计)人: | 周霞;万宏;丁小兵;王晋委;徐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8/00;F21W101/02;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重庆华科专利事务所 50123 | 代理人: | 康海燕 |
地址: | 400023 ***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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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光 灯具 | ||
1.一种车用光导灯具,包括光导圆环(1)和LED光源(2),LED光源发出的光进入光导圆环内,光导圆环(1)的顶部有两个光线收集面(11)和一个平坦的光线出射面(12),底部为齿状反射面(13),LED光源(2)位于两个光线收集面(11)对接位置的正下方;其特征是:所述齿状反射面(13)由多个表面积相等的台阶状的导光齿连接构成,每个导光齿都具有与LED光源(2)所在平面平行的齿平面(a)以及与齿平面呈130°~140°夹角的齿斜面(b),导光齿的齿斜面高度不一致,经每个导光齿的齿斜面反射后从光线出射面射出的光线强度相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光导灯具,其特征是:所述齿状反射面(13)关于LED光源(2)对称,齿状反射面(13)的两对称部沿圆周方向都依次具有齿斜面高度不同的大齿区(Ⅰ)、小齿区(Ⅱ)、中齿区(Ⅲ)、尾齿区(Ⅳ)和末齿区(Ⅴ),并在末齿区相交形成圆环;每个对称部中小齿区(Ⅱ)、中齿区(Ⅲ)和尾齿区(Ⅳ)内导光齿的数量均为大齿区(Ⅰ)内导光齿数量的1~3倍,末齿区(Ⅴ)内导光齿的数量为两个;大齿区(Ⅰ)内每个导光齿的齿斜面高度为尾齿区(Ⅳ)内每个导光齿的齿斜面高度的3~3.5倍,小齿区(Ⅱ)内每个导光齿的齿斜面高度为尾齿区(Ⅳ)内每个导光齿的齿斜面高度的0.5~0.7,中齿区(Ⅲ)内每个导光齿的齿斜面高度为尾齿区(Ⅳ)内每个导光齿的齿斜面高度的1~1.5倍,末齿区(Ⅴ)内每个导光齿的齿斜面高度为尾齿区(Ⅳ)内每个导光齿的齿斜面高度的0.2~0.5。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用光导灯具,其特征是:所述的两个光线收集面(11)之间的夹角为120°~14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用光导灯具,其特征是:在两个光线收集面(11)对接处下方设有一穹顶(14),该穹顶位于LED光源(2)的正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用光导灯具,其特征是:所述穹顶(14)的特征曲线为半圆形或三角形,其半圆形的直径或三角形的长边比LED光源(2)的发光面长0.2mm~1mm。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用光导灯具,其特征是:所述LED光源(2)为贴片形式的LED或者插件形式的LED。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车用光导灯具,其特征是:所述光导圆环(1)为一次注塑零件,其材质为塑料或玻璃材料。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用光导灯具,其特征是:所述光导圆环(1)的材质中添加了具有散射特征的钛氧化物或者钡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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