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电梯门传动机构的碳纤维裹塑绳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210335955.3 申请日: 2012-09-12
公开(公告)号: CN102840274A 公开(公告)日: 2012-12-26
发明(设计)人: 施凤鸣 申请(专利权)人: 三星电梯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F16G9/00 分类号: F16G9/00;B66B13/02
代理公司: 北京连和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代理人: 李海燕
地址: 225000*** 国省代码: 江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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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用于 电梯 传动 机构 碳纤维 裹塑绳
【说明书】:

技术领域

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电梯门传动机构的碳纤维裹塑绳,属于电梯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在电梯门的传动机构一般都是采用钢绳来进行传动,这种钢绳对弯曲半径和重复工作的疲劳度要求以及拉力都有一定的要求。直径小的钢绳柔软性符合但拉力不够;直径大的钢绳柔软性不好,这种钢绳容易折断、产生运动噪声、还会生锈腐蚀等缺陷。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要提供一种用于电梯门传动机构的碳纤维裹塑绳。

为此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本发明包括碳纤维主体,碳纤维主体外部设聚氨酯裹塑层。

所述碳纤维主体和聚氨酯裹塑层之间设芳纶编织层。

本发明的优点是:1)由于本身不编织,不会产生扭曲,加工过程不损坏碳纤维丝,充分发挥了碳纤维的优点,由于不进行编织,所以在电梯门的传动机构的使用过程中,既使发生一定的扭曲也没有影响;2)这种碳纤维裹塑绳和普通钢绳相比寿命提高3-5倍;3)抗拉强度是普通钢绳的5-6倍;4)减少35%的用绳量,同时提高45%的抗破断拉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碳纤维主体、2为芳纶编织层、3为聚氨酯裹塑层。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采用碳纤维主体1,外部设聚氨酯裹塑层3。这种碳纤维裹塑绳可承受比同等钢绳更强的拉力。相同截面积的碳纤维绳所承载的拉力是普通钢绳的7-9倍,重量只有同等钢绳的四分之一,从而使电梯的成本将大大的降低,同时,由于维碳纤维裹塑绳的强度成倍增加,绳的直径也可大大缩小,电梯的传动机构的导向滑轮直径可以设计的更小,更加便于设计更好的传动机构来拖动门机构,本发明为了进一步提高电梯绳性能,可在碳纤维主体1和聚氨酯裹塑层3之间设芳纶编织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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