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41278.1 | 申请日: | 2012-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933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8 |
发明(设计)人: | 李葛亮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葛亮 |
主分类号: | G06Q40/00 | 分类号: | G06Q4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200 四川省双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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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防范 控制 信用风险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于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方法,更为具体的,涉及基于电话号码对信用风险进行防范控制的方法。
技术背景
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包括货币借贷和商品赊销等形式,如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信用本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即授信者(债权人)相信受信者(债务人)具有偿还能力,而同意受信者所作的未来偿还的承诺。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广泛采集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征信系统是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现有技术方法,具体包括个人征信系统(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企业征信系统(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最基础产品,它记录了客户与银行之间发生的信贷交易的历史信息,只要客户在银行办理过信用卡、贷款、为他人贷款担保等信贷业务,他在银行登记过的基本信息和账户信息就会通过商业银行的数据报送而进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从而形成了客户的信用报告。与个人信用报告类似,企业信用报告是企业征信系统提供对外服务的基础征信产品。个人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向查询者提供全面、准确的综合信用信息,为各类信用交易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减少不必要的信用风险和损失。
违约信息(如:逾期时间、逾期金额、逾期次数等)是个人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查询人防范控制信用风险所需的关键信息。被查询者的个人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如果存在违约信息,则说明该被查询者违约可能性较高,查询者根据被查询者的违约信息评估风险后,可采用拒绝信用交易的方式来规避信用风险(通常在逾期时间长、逾期金额大、逾期次数多的情况下),也可采用缩减信用交易规模(如:降低贷款额度、减少赊销货物数量等)或者附加信用交易条件(如:增加担保人、增加抵押物、降低抵押率等)的方式来控制信用风险。
下面为便于阐述本发明,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主体简称为风险控制方,风险控制方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对象即可能发生违约导致信用风险的主体简称为风险受控方。风险控制方和风险受控方既可以是工商企业、金融机构、事业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
征信系统在防范控制信用风险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存在以下不足:
1、目前,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息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非任意的自然人、任意的企业单位都可以向征信系统上传与信用交易相关的信息,这里存在的不足是:数量众多的没有上传权限的风险控制方,不能向征信系统上传与风险受控方相关的违约信息,即便风险受控方违约,也不会被其他查询征信系统的任意第三方知晓,这样导致信用风险可能继续向任意第三方扩散,由风险受控方主观故意违约导致的信用风险不能被有效的防范控制。
2、个人信用报告和企业信用报告包含大量私密信息,基于信息安全方面的需要,个人信用报告和企业信用报告的使用目前仅限于商业银行、依法办理信贷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信贷公司等)和人民银行,除此之外的众多风险控制方由于不具备查询权限,则不能通过查询征信系统获取风险受控方的违约信息来防范控制信用风险。即便风险受控方违约,征信系统记录的违约信息对风险受控方信誉的影响范围相对有限,由此弱化了征信系统防范抑制风险受控方主观故意违约的能力,弱化了征信系统控制风险受控方信用风险扩散的能力。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用于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方法,使风险控制方能够基于电话号码简便地向任意第三方发布与风险受控方违约情况相关的通告信息,增强风险控制方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能力。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用于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方法,使风险控制方和风险受控方之外的任意第三方能够基于电话号码简便地获知与风险受控方违约情况相关的通告信息,为任意第三方与风险受控人进行信用交易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信息,增强任意第三方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能力。
为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用于防范控制信用风险的方法,包括步骤(a):风险控制方要求风险受控方提供至少一个电话号码(N);
所述步骤(a)进一步包括风险控制方至少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获得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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