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04200.2 | 申请日: | 2012-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0018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高天文;齐显龙;肖茜;李春英;王刚;刘玉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天文 |
主分类号: | A61K31/661 | 分类号: | A61K31/661;A61P31/04;A61P31/10;A61P29/00;A61P37/08;A61P17/00;A61K31/4174;A61K31/165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邦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61211 | 代理人: | 姚敏杰 |
地址: | 710032 陕西省***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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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治疗 感染性 皮肤病 外用 制剂 | ||
1.一种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包括硝酸咪康唑、氯霉素以及地塞米松磷酸钠并按重量比是15~25∶8~15∶0.8~1.5的比例关系配制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包括硝酸咪康唑、氯霉素以及地塞米松磷酸钠并按重量比是17~22∶9~14∶0.9~1.3的比例关系配制而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包括硝酸咪康唑、氯霉素以及地塞米松磷酸钠并按重量比是19~21∶10~13∶1~1.2的比例关系配制而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还包括适量的医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的剂型是粉剂、乳剂、膏剂或溶液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的剂型是乳剂或膏剂时,所述医学上可接受的赋形剂是基质,所述基质包括对羟基苯甲酸乙酯、甘油、尿素和/或白凡士林。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治疗感染性皮肤病的外用制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基质还包括十八醇、液体石蜡、平平加、单甘酯以及纯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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