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爆竹燃放器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94265.3 | 申请日: | 2012-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073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谢桂林;谢桐叶;裴桐娇;谢桐音;佟慧丽;赵奎军;付荣恕;程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熟南师大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42B4/04 | 分类号: | F42B4/04 |
代理公司: |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32207 | 代理人: | 汪旭东 |
地址: | 215500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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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爆竹 燃放 | ||
1.一种爆竹燃放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手柄(1)、扳机(2)、安全长柄(3)、防爆托(4)、爆竹夹持器(8)和点火装置;安全长柄(3)一端连接手柄(1),另一端连接防爆托(4),扳机(2)设置在手柄处,安全长柄(3)内部设置与扳机(2)相连的扳机连线(23),所述的爆竹夹持器(8)和点火装置设置在防爆托(4)上;
所述的爆竹夹持器(8)由爆竹夹孔(9)、爆竹夹臂(10)、爆竹夹轴(11)、爆竹夹手(12)、爆竹夹手空(13)、爆竹夹撑(14)组成;爆竹夹轴(11)设置在两个爆竹夹臂(10)之间,在两个爆竹夹臂(10)的一端设置有爆竹夹孔(9),另一端形成爆竹夹手空(13),其中的一个爆竹夹臂(10)设置有延长端,为爆竹夹撑(14);
所述的点火装置由“L”型燃气导管(19)和电火花管(20)组成,在“L”型燃气导管(19)上设置有控制杆活动孔(21),在控制杆活动孔(21)内控制杆轴(16),在控制杆轴(16)的一端与扳机连线(23)连接,并与电火花管(20)上设置的电火花开关(17)接触,在控制杆轴(16)的另一端连接有燃气开关(22),燃气开关(22)通向燃气导管(19),燃气导管(19)的一端设置有燃气口(6),燃气口(6)与电火花管(20)顶部的电火花发生器(18)相对应,燃气口(6)设置在“L”型燃气导管(19)的火焰腔管(7)内,火焰腔管(7)的顶部设置有火焰腔口(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爆竹燃放器,其特征在于:爆竹夹孔(9)直径为1-10毫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爆竹燃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两个爆竹夹手(12)中间的爆竹夹轴(11)设置有弹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爆竹燃放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爆托(4)厚1-2厘米不锈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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