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停车场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69152.8 | 申请日: | 2012-03-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8248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9 |
发明(设计)人: | O·纳吉 | 申请(专利权)人: | 卡波施交通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B15/06 | 分类号: | G07B15/0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侯海燕 |
地址: | 奥地利*** | 国省代码: | 奥地利;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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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停车场 | ||
1.一种停车场(1),具有用于车辆(3)的多个车位(2),所述车辆(3)具有牌照板(10)和车载单元(12),所述牌照板(10)具有OCR可读牌照号(11),所述车载单元(12)具有可经无线电读出的无线电ID(15),所述停车场(1)的特征在于
中央计算机(18),用来存储车位预定(20),每个车位预定(20)都包括车位(2)的指示、车辆牌照号(11)及分配的无线电ID(14),
用于车位(2)的公共无线电信号台(15),所述公共无线电信号台(15)位于停车场(1)的进口(5)处,并且用来经无线电读出(10)进入车辆(3)的无线电ID(14)并相应地将无线电ID(14)传送给中央计算机(18),及
用于每个车位(2)的至少一个固定安装的相机单元(23),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安装的相机单元(23)用来借助于OCR读取其中停泊的车辆(3)的牌照号(11)并相应地将牌照号(11)传送给中央计算机(18),
其中,中央计算机(18)配置成,对于传送给中央计算机的无线电ID(14),检查在存储的车位预定(20)中分配给其的车辆牌照号(11)是否随后由这个车位(2)的相机单元(23)传送,并且记录情况不是这样的情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如下事实:附加相机单元(17)安装在进口(5)处,所述附加相机单元(17)用来借助于OCR读取进入车辆(3)的牌照号(11)并将所述牌照号(11)传送给中央计算机(18);以及中央计算机(18)还配置成,检查传送的无线电ID(14)和由附加相机单元(17)传送的车辆牌照号(11)是否在车位预定(20)中分配给彼此,并且记录其中情况不是这样的情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如下事实:显示面板(22)安装在进口(5)处,并且由中央计算机(18)控制;以及中央计算机(18)配置成,在显示面板上(22)显示在车位预定(20)中分配给传送给中央计算机的无线电ID(14)的车位(2)。
4.根据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如下事实:无线电信号台(15)是DSRC无线电信号台,所述DSRC无线电信号台用来经无线电读出(16)DSRC道路收费系统的车载单元(12)。
5.根据权利要求1-4之一所述的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如下事实:至少一个车位(2)装有电动车辆充电站(25),所述电动车辆充电站(25)由中央计算机(18)控制,其中,中央计算机(18)还配置成,在成功检查由这个车位(2)的相机单元(23)传送的车辆牌照号之后,将充电站(25)解锁以便对车辆充电。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如下事实:用于所述车位(2)的车位预定(20)包含充电参数,所述充电参数对于车辆是特定的,并且由中央计算机(18)传输到充电站(2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如下事实:对于车辆特定的充电参数由无线电信号台(15)从车载单元(12)读取,并且添加到车位预定(20)上。
8.根据权利要求5-7之一所述的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如下事实:所述车位(2)的相机单元(23)在充电过程期间也记录车辆(3)的热图像,以便如果超过最大温度则触发警报。
9.根据权利要求1-8之一所述的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如下事实:至少一个车位(2)设有地面标记(7、7′),所述地面标记(7、7′)分别将各个车位彼此分离,并且可由其相机单元(23)监视,其中,相机单元(23)与中央计算机(18)合作,探测和记录其中地面标记(7、7′)由停泊在其上的车辆(3、3′)覆盖的情形。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如下事实:每车位(2)提供至少两个相机单元(23),以便联合监视其地面标记(7、7′)。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如下事实:地面标记(7′)由至少一个照明单元(8)投影在地面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停车场,其特征在于如下事实:照明单元(8)将光扇形(9)投影到地面上,并且一个或多个相机单元(23)位于光扇形(9)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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