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电梯提升介质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55018.2 | 申请日: | 2012-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8313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袁玉敬;张惠萍 |
主分类号: | B66B11/04 | 分类号: | B66B11/04;B66B7/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1907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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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梯 提升 介质 | ||
1.一种用于电梯曳引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该提升介质通过弹性体或人造体包覆,并在其中并排设置有至少两种不同直径的承力钢丝绳,该提升介质的横截面上下表面中至少有一个表面由至少一个平面和在该平面上形成的突起组成,在突起下方设置有较大直径的承力钢丝绳。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该提升介质中的突起为台面形、圆弧形或三角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该提升介质中的台面形突起为台阶形台面。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该台面形突起下方设置一根或者多根较大直径的承力钢丝绳。
5.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该提升介质中的突起与平面之间由圆弧、台阶或者斜面连接。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该提升介质包覆内的不同直径的承力钢丝绳中心线与该提升介质的中心线重合或不重合,该提升介质包覆内的不同直径的承力钢丝绳之间的中心线互相重合或不重合。
7.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其中较大直径承力钢丝绳设置在弹性体或人造体的中间位置,较小直径承力钢丝绳分别对称设置在较大直径承力钢丝绳的两边。
8.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其中较小直径承力钢丝绳设置在弹性体或人造体的中间位置,较大直径承力钢丝绳分别对称设置在较小直径承力钢丝绳的两边。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该突起的高度为0.05-1.0mm,优选为0.15-0.5mm,不同直径承力钢丝绳之间直径差异介于0.05-1.0mm之间,优选为0.15-0.5mm之间。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其中的该圆弧形突起的圆弧所对应的圆心角的角度为0-180度,优选为100-140度。
11.如权利要求2和10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不同直径的承力钢丝绳上方的圆弧形突起高度相同或不同。
12.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其中该三角形状突起的三角形顶角的角度为50-170度。
13.如权利要求2和9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不同直径的承力钢丝绳上设置的三角形突起高度可以相同或不同。
14.如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弹性体或人造体中大小两种不同直径的承力钢丝绳至少为3条。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该承力钢丝绳结构由1股芯股和5到10股外股捻制而成,外股优选为6或7股。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于,该承力钢丝绳的芯股和外股均由2到4层捻制而成,外股优选为2或3层。
17.如权利要求15-16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承力钢丝绳的芯股和外股最内层由1到3根钢丝捻制而成,次外层由6到9根钢丝捻制而成。
18.如权利要求15-16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承力钢丝绳所使用的钢丝直径在0.10mm到0.30mm之间。
1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所用弹性体为热塑性聚氨酯、天然橡胶或合成橡胶。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同一截面内弹性体由至少一种材料构成。
21.如权利要求1所述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其中承力钢丝绳表面有经过特殊处理的涂层。
2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该提升介质与曳引轮或导轮的接触面为互补形或具有间隙。
2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提升介质,其特征在于,该提升介质的边缘具有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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