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线LAN中继装置及其中的通信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51708.0 | 申请日: | 2005-01-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112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03 |
发明(设计)人: | 石彻白敬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比禄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48/20 | 分类号: | H04W48/20;H04B7/1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汪惠民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 lan 中继 装置 及其 中的 通信 方法 | ||
(本申请是申请号为200510006185.8、申请日为2005年1月31日、发明名称为“无线LAN通信系统、无线LAN通信方法及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无线LAN通信系统、无线LAN通信方法以及无线LAN通信程序。
背景技术
以往,在这种无线LAN通信系统中,要在无线LAN终端实行与新型的无线LAN中继装置之间进行数据通信,则必须首先在无线LAN终端注册该无线LAN中继装置的通信规范文件。在注册通信规范文件时,必须输入无线LAN中继装置的标识符(例如ESSID:Extended Service Set Identifier)或者安全等级或者频率信息等多个设定项目,而这对于初学者是困难且烦杂的工作。
针对与此,已提出了如下方案,即,在无线LAN终端以及无线LAN中继装置双方设置注册开始开关,并当同一开关对双方都有效时,进行无线LAN中继装置和无线LAN终端之间的注册处理(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根据该结构,使用者仅通过按下无线LAN终端以及无线LAN中继装置双方的注册开关,谁都能简单地完成注册。
然而,在上述的无线LAN通信系统中,虽然可以不用在无线LAN终端输入多个设定项目而方便了使用者,但由于依然要进行按下无线LAN终端和无线LAN中继装置双方的注册开始开关的操作,因此还是麻烦。
专利文献1:特开2003-408011。
发明内容
本发明鉴于以上的事实,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简化无线LAN终端和无线LAN中继装置双方的注册操作的无线LAN通信系统、无线LAN通信方法以及无线LAN通信程序。
为完成所述目的,本发明的第一发明点是提供一种无线LAN通信系统,其具备能通过向规定电波上传送数据而实现相互通信的无线LAN终端以及无线LAN中继装置,所述无线LAN终端包括:可存储多个有关所述无线LAN中继装置的通信规范文件的规范文件列表;基于所述规范文件列表,在注册于该规范文件列表中的所述无线LAN中继装置间进行通信的通信机构;从所述无线LAN中继装置中接受所述该无线LAN中继装置固有的固有信号的固有信号接受机构;在该固有信号接受机构接受的所述固有信号为未在所述通信规范文件中注册的所述无线LAN中继装置时,对该无线LAN中继装置应答发送注册请求的注册请求机构;在该无线LAN中继装置中接受所述注册请求,则在与该无线LAN中继装置之间进行注册处理,并将关于该无线LAN中继装置的所述通信规范文件更新到所述规范文件列表的注册处理机构;而且,所述LAN中继装置包括:根据使用者的操作,切换成注册请求接受模式或通常模式的注册接受开关;发送该无线LAN中继装置的所述固有信号的固有信号发送机构;根据规定操作接受应答该固有信号的所述注册请求的注册请求接受机构,在所述LAN中继装置中,仅在所述注册接受开关切换为注册请求接受模式时,所述注册请求接受机构接受注册处理,无线LAN中继装置在采用注册请求接受模式时所发送的固有信号的内容,与在采用通常模式时发送的固有信号的内容不同。其中,所述固有信号是代表无线LAN中继装置的标识符例如ESSID。
根据具有所述构成的第一发明点,无线LAN通信系统至少具备无线LAN终端以及无线LAN中继装置,且两者能通过向规定电波上传送数据而实现相互通信。所述无线LAN终端具备可存储多个有关所述无线LAN中继装置的通信规范文件的规范文件列表,且所述通信机构基于存储在该规范文件列表中的所述通信文件,进行与所述无线LAN中继装置之间的通信。所述无线LAN中继装置发送该无线LAN中继装置固有的固有信号,且由所述无线LAN终端的固有信号接受机构所接受。
另外,注册请求机构,在接受该固有信号的所述固有信号为未在所述通信规范文件中注册的所述无线LAN中继装置时,对该无线LAN中继装置应答发送注册请求。所述无线LAN中继装置的注册请求接受机构,接受来自所述无线LAN终端的应答发送了的所述注册请求。而且,所述无线LAN中继装置的注册处理机构,在该无线LAN中继装置中接受所述注册请求,则在与该无线LAN中继装置之间进行注册处理。即,将关于该无线LAN中继装置的所述通信规范文件更新到所述规范文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巴比禄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巴比禄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51708.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