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锐角V形存水弯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39687.0 | 申请日: | 2012-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558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1 |
发明(设计)人: | 俞如 | 申请(专利权)人: | 俞如 |
主分类号: | E03C1/122 | 分类号: | E03C1/122;E03C1/28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53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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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锐角 形存水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非锐角V形存水弯,尤其是包括非锐角V形弯管的非锐角V形存水弯,所述非锐角V形存水弯流入端和流出端都是倾斜的,以达到加大存水量、延缓水封寿命和手工疏通的目的,应用于建筑排水等领域。
背景技术
建筑排水常常采用存水弯、大多是用管子组成的U形存水弯来排除生活废水和阻隔下水道的臭气,由于U形存水弯的流入端和流出端都是立管,所以存水量小、水封容易失效,其中数量最大的DN50U形存水弯难以用手摇式软轴疏通器疏通。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和客观需要,提供了一种非锐角V形存水弯,应用于建筑排水领域。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非锐角V形存水弯,其特征在于,所述非锐角V形存水弯管的流入端与水平线的夹角呈45°;第一非锐角V形存水弯包括有第一钝角弯管和第二钝角弯管,以及45°弯头、45°单承口弯头;所述第一非锐角V形存水弯的夹角为钝角,第一流出端与水平线的夹角小于45°,所述第二钝角弯管的夹角和所述第一流出端与水平线的夹角互为补角;第二非锐角V形存水弯包括夹角为90°的直角弯管,以及45°弯头、45°单承口弯头;所述第一非锐角V形存水弯的夹角为直角;所述第一钝角弯管的第一管口和所述直角弯管的第二管口内侧是倒角,也可是圆角。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非锐角V形存水弯的流出端和流出端都是倾斜的,所以存水量比U型存水弯大,尤其是所述第一非锐角V形存水弯第一流出端和水平线的夹角小于45°,故第一流出端存水量大于第一流入端,总存水量可不小于100mm深度的U形存水弯的存水量,有更大的抗御诱导虹吸和保护水封的能力;由于非锐角V形存水弯的夹角不小于直角,所述第一钝角弯管和所述直角弯管管口内侧是倒角,也可是圆角,所以可用手摇式软轴疏通器疏通。用45°单承口弯头连接所述非锐角V形存水弯和直埋式地漏能够节省材料和人工。
附图说明
图1本发明第一非锐角V形存水弯图;
图2第一钝角V形弯管图;
图3第二钝角V形弯管图;
图445°单承口弯头图;
图5向下排水的S型非锐角V形存水弯图;
图6直角V形弯管图。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第一非锐角V形存水弯图,第一非锐角V形存水弯100包括第一钝角V形弯管110、第二钝角V形弯管120,和45°单承口弯头130,所述第一非锐角V形存水弯100的第一流入端101与水平线的夹角呈45°,第一流出端102与水平线的夹角小于45°,如22.5°。从图2可以看出,所述第一钝角V形弯管110是由第一管111、第一弯管112以及第二管113组成,所述第一管111和所述第二管112等长、轴心间的夹角为钝角,如112.5°,第一管口114是倒角115,也可是圆角。从图3可以看出,所述第二钝角V形弯管120由带第一承口121的第三管122,第二弯管123以及第二承口124组成,所述第三管122和所述第二承口124轴心间的夹角和所述第一流出端101与水平线的夹角互为补角,如157.5°,所述第一非锐角V形存水弯组装后组装后所述第二承口124呈水平状态。所述45°单承口弯头130见图4,是由第四管131和第三弯管132以及第三承口133构成,所述第四管131和所述第三承口133轴心间的夹角呈135°;所述第一钝角V形弯管110第一管111插入所述第三承口132,所述第四管131将插入直埋式地漏的承口。
所述第一非锐角V形存水弯100排水后形成存水量比U形存水弯大很多、甚至可大于100mm深度U形存水弯的水封,所以有更大的抗御诱导虹吸和保护水封的能力。
所述45°单承口弯头130可以用45°弯头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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