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判定信号是否有效的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10366652.3 | 申请日: | 2011-1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6494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29 |
发明(设计)人: | 张宇;郭巍 | 申请(专利权)人: |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22 | 分类号: | H04N7/22;H04N7/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孔凡红 |
地址: | 100085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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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判定 信号 是否 有效 方法 装置 | ||
1.一种判定信号是否有效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确定接收到的数字信号的信号值;
将所述数字信号的信号值与预设的参考值进行比较,根据比较结果判定所 述数字信号是否有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数字信号是从模拟 视频信号转换后得到时,所述参考值,是预先根据接收所述模拟视频信号的模 数转换芯片的位宽,以及与所述模数转换芯片相连接的视频放大和钳位芯片的 钳位电压确定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如下公式确定所述参 考值:
A=(a/b)*c;
c=2d
其中,A表示所述参考值,a表示所述钳位电压,b为预设的量化范围的 最大值,c为中间变量,d表示所述位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数字信号的信号值 大于预设的参考值时,确定所述数字信号有效;
当所述数字信号的信号值小于或等于预设的参考值,并且持续的时间大于 预设的时间阈值时,确定所述数字信号无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阈值,是预先根 据所述数字信号的采样频率和特定采样值的最大持续时间确定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阈值,是由所述 数字信号的采样频率乘以特定采样值的最大持续时间得到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比较结果判定所述数 字信号是否有效之后,该方法还包括:
根据判定结果,生成用于指示所述数字信号是否有效的指示信号。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信号,是视频数 字信号,或者是音频数字信号。
9.一种判定信号是否有效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包括:
信号值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接收到的数字信号的信号值;
比较处理单元,用于将所述数字信号的信号值与预设的参考值进行比较, 根据比较结果判定所述数字信号是否有效。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数字信号是从模拟 视频信号转换后得到时,所述参考值,是预先根据接收所述模拟视频信号的模 数转换芯片的位宽,以及与所述模数转换芯片相连接的视频放大和钳位芯片的 钳位电压确定的。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采用如下公式确定所述参 考值:
A=(a/b)*c;
c=2d
其中,A表示所述参考值,a表示所述钳位电压,b为预设的量化范围的 最大值,c为中间变量,d表示所述位宽。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数字信号的信号值 大于预设的参考值时,所述比较处理单元确定所述数字信号有效;
当所述数字信号的信号值小于或等于预设的参考值,并且持续的时间大于 预设的时间阈值时,所述比较处理单元确定所述数字信号无效。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阈值,是预先 根据所述数字信号的采样频率和特定采样值的最大持续时间确定的。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时间阈值,是由所 述数字信号的采样频率乘以特定采样值的最大持续时间得到的。
15.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还包括:
指示信号生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比较处理单元的判定结果,生成用于指 示所述数字信号是否有效的指示信号。
16.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数字信号,是视频数 字信号,或者是音频数字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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