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鼻子护理霜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62632.9 | 申请日: | 2011-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1086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22 |
发明(设计)人: | 吴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克 |
主分类号: | A61K36/904 | 分类号: | A61K36/904;A61P11/02;A61K31/045;A61K31/197;A61K31/22;A61K31/341;A61K31/4164;A61K31/4166;A61K31/4415;A61K31/575;A61K35/02;A61K3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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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215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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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鼻子 护理 | ||
1. 一种鼻子护理霜,包括水、甘油、矿油、矿酯、鲸蜡硬脂醇、甘油硬脂酸酯、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和红没药醇,其特征在于,还包含胶态硫、泛酸、山梨坦硬脂酸酯、直立百部根粉、苦参根提取物、蛇床果提取物、当归根提取物、石榴果皮提取物、吡哆素、葫蒜素和尿囊素。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鼻子护理霜,其特征在于,还包含香精。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鼻子护理霜,其特征在于,所述矿酯为凡士林。
4. 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鼻子护理霜,其特征在于,按质量百分比计,水占3%-6%、甘油占8%-12%、矿油占4%-7%、矿酯占4%-6%、鲸蜡硬脂醇占5%-7%、甘油硬脂酸酯占4%-6%、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占3%-5%、红没药醇占4%-6%、胶态硫占3%-5%、泛酸占3%-5%、山梨坦硬脂酸酯占4%-7%、直立百部根粉占4%-6%、苦参根提取物占4%-6%、蛇床果提取物占7%-10%、当归根提取物占3%-5%、石榴果皮提取物占6%-8%、吡哆素占1%-3%、葫蒜素占2%-4%、尿囊素占5%-8%、香精占0.5%-1.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鼻子护理霜,其特征在于,按质量百分比计,水
占5%、甘油占10%、矿油占5%、矿酯占5%、鲸蜡硬脂醇占6%、甘油硬脂酸酯占5%、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占4%、红没药醇占5%、胶态硫占4%、泛酸占4%、山梨坦硬脂酸酯占5%、直立百部根粉占5%、苦参根提取物占5%、蛇床果提取物占8%、当归根提取物占4%、石榴果皮提取物占7%、吡哆素占2%、葫蒜素占3%、尿囊素占6%、香精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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