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穿戴的脑控智能假肢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51808.3 | 申请日: | 2011-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0936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1 |
发明(设计)人: | 张小栋;李耀楠;黄朝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A61F2/50 | 分类号: | A61F2/50;A61F2/72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范晴 |
地址: | 215123 江苏省苏州***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穿戴 智能 假肢 | ||
1.一种可穿戴的脑控智能假肢,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穿戴式脑电信号检测传感器装置,通过布置于大脑头皮层的皮肤干电极检测脑电信号;
可穿戴式脑电信号采集放大装置,穿戴于人体头部,将脑电信号检测传感装置检测的信号进行采集、滤波和放大处理,并传输到脑电信号的识别装置;
可穿戴式脑电信号识别装置,将从脑电信号的采集放大装置得到的信号进行特征提取、大脑意图模式识别,并将最终识别的结果发送给可穿戴式智能假肢驱动控制装置;
可穿戴式智能假肢驱动控制装置,在得到可穿戴式脑电信号识别装置传入的识别结果后,驱动智能假肢本体完成相应动作并处理智能假肢的感知装置的反馈信息;
智能假肢的感知装置,利用布置于智能假肢本体的传感器,感知智能假肢运动状态并反馈给可穿戴式智能假肢驱动控制装置,完成智能假肢的精密自适应控制过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的脑控智能假肢,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式脑电信号检测传感器装置固定在可穿戴式脑电信号采集放大装置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的脑控智能假肢,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穿戴式脑电信号采集放大装置为头戴式,佩戴于人体头部,所获得的脑电信号通过蓝牙传送给所述可穿戴式脑电信号识别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的脑控智能假肢,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假肢的感知装置,包括安装于假肢手部的3维惯性传感器、安装于假肢手指的PVDF触滑觉传感器和力传感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的脑控智能假肢,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式脑电信号识别装置的微处理器为ARM1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穿戴的脑控智能假肢,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式智能假肢驱动控制装置与可穿戴式脑电信号识别装置共用一块ARM11微处理器作为主控制器。
7.一种脑电驱动的智能假肢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根据脑电控制智能假肢的脑皮层位置采集脑电信号;
(2)将所采集的脑电信号进行采集滤波和放大预处理;
(3)对预处理过的脑电信号进行特征提取和模式识别;
(4)根据模式识别的结果驱动智能假肢进行相应的模式动作;
(5)以智能假肢的动作状态和环境感知信息,以及动作模式前后关系作为反馈,进行智能假肢的精密自适应控制;
(6)通过智能假肢精密自适应控制和人体视觉反馈完成人脑对智能假肢控制过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未经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10251808.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底锅水的回收利用方法
- 下一篇:带驱动设备以及图像形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