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速公路事故警告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020161242.6 | 申请日: | 2010-04-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82036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5-04 |
发明(设计)人: | 谢友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谢友华 |
主分类号: | G08G1/16 | 分类号: | G08G1/16;E01F9/011 |
代理公司: |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郭立中 |
地址: | 410000 湖南省长沙市梓***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速公路 事故 警告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的警告系统。
背景技术
由于高速公路飞速发展,大大提高车辆行驶速度,缩短通行时间,但随之而来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也在不断增加,尤其在雾、雨、雪天气,能见度非常低时,时有连续撞车的恶性人身伤亡事故。因此设计一种比较完善的高速公路事故警告系统,对后续行驶车辆进行预前示警,使之提前减速慢行,防止连续撞车事故发生,将成为当务之急。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针对上述高速公路存在的全天候车辆通行安全及时报警设施的不完善,提供一种简易实用的高速公路事故警告系统。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系统由安装在机动车上的信号发射装置、设置在高速公路路基上的信号接收装置及安装在高速公路护栏上的信号灯组成,信号发射装置与信号接收装置之间通过无线电电波方式联通,信号接收装置与信号灯之间通过有线电路联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当发生交通事故或驾驶员觉得有必要给后面的司机以警示时,可人为或自动启动机动车上的信号发射装置,路基上的信号接收装置可接收到信号发射装置发出的警告信号,再通过信号灯的闪亮,以警示后面的车辆。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各装置的联系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本高速公路事故警告系统由安装在机动车上的信号发射装置1、设置在高速公路路基上的信号接收装置2及安装在高速公路护栏上的信号灯3组成,信号发射装置1可安装在车辆的尾箱或后箱。信号发射装置1与信号接收装置2之间通过无线电电波方式联通,这些是成熟的现有技术,不多做叙述。信号发射装置1的启动电源可以与机动车的警告灯电路及碰撞气囊电路进行联动。比如在起雾时或车辆发生事故停止不动时,司机在开启车辆内警告灯的同时也启动了信号发射装置1的电源,使信号灯3发出警示信号;当车辆发生剧烈碰撞,打开气囊的同时也自动启动了信号发射装置1的电源。信号接收装置2按一定间隔设置在高速公路路基上,一般可以100-150米设置一个,信号灯3按3-5米的间隔安装在高速公路护栏上。为使信号灯3按一定频率进行闪光,信号接收装置2内装有闪光器。信号灯3可以为白炽灯或LED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谢友华,未经谢友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020161242.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