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骨锚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010294200.4 | 申请日: | 2006-07-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966096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2-09 |
发明(设计)人: | 威尔弗里德·马蒂斯;卢茨·比德尔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德曼莫泰赫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70 | 分类号: | A61B17/7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王初 |
地址: | 德国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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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锚固 装置 | ||
1.一种骨锚固装置,其包括:
包括要被锚固在骨头或脊椎骨上的柄(2)和头部(3)的锚固构件(1);
容纳部分(5),该容纳部分包括:第一端(6)、与第一端相对的第二端(7)以及穿过所述第一端和第二端的纵向轴线(8);与纵向轴线同轴的孔(9);靠近第二端(7)以容纳所述头部的第一区域(11);以及向着第一端(6)开口并形成两个自由支柱(15、16)以容纳杆(14)的凹槽(12);
在所述头部(3)上施加压力以将所述头部锁定在所述容纳部分(5)内的压力构件(20);以及
与所述支柱(15、16)配合以将所述杆紧固在所述凹槽(12)内的闭合构件(30);
其中,所述压力构件(20)具有:第一端(21)、与第一端(21)相对的第二端(22)以及向着第一端(21)开口以容纳所述杆的凹槽(24),所述凹槽(24)的深度大于所述杆的直径,
其中,在预装配状态下,所述压力构件(20)的凹槽(24)的底部(27)在向着所述容纳部分(5)的第一端(6)的方向上伸出超过所述容纳部分的凹槽(12)的底部(13),并且其中,所述闭合构件(30)包括作用在所述杆(14)上的中心突起(32、33),所述中心突起的长度被选择成使得当所述杆被固定时在所述压力构件(20)和所述闭合构件(30)之间具有间隙(35)。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锚固装置,其中,在所述支柱(15、16)上设置内螺纹(17),并且所述闭合构件是被拧入在所述支柱(15、16)之间以仅在所述杆(14)上施加压力的内螺钉(30)。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骨锚固装置,其中,所述突起(32、33)的长度与所述杆(14)直径之和大于所述压力构件(20)从其凹槽(24)的底部(27)到其第一端(21)的高度。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骨锚固装置,其中,在所述支柱(15、16)上设置内螺纹(17),当所述杆被插入时所述内螺纹终止在所述杆(14)的上方,并且其中,靠近内螺纹(17)设有引导面(18)以引导所述闭合构件的插入。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骨锚固装置,其中,在所述支柱(15、16)上设置内螺纹(17),并且所述容纳部分(5)的最大内径不大于所述内螺纹相对顶部之间的直径。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骨锚固装置,其中,在所述容纳部分(5)中的所述凹槽(12)是大致U形的。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骨锚固装置,其中,所述压力构件(20)的所述凹槽(24)是大致U形的。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骨锚固装置,其中,在所述支柱(15、16)上设置展开进入所述凹槽(12)的内螺纹(17)。
9.如权利要求1至8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骨锚固装置,其中,所述闭合构件(30)是第一闭合构件,并且其中,设置与所述支柱(15、16)配合以将所述杆固定在所述凹槽(12)中的第二闭合构件(40、45),所述第二闭合构件作用在所述压力构件上以及所述杆上以独立地固定所述头和所述杆,
其中,所述第一闭合构件和所述第二闭合构件能够被互换使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骨锚固装置,其中,在所述支柱(15、16)上设置内螺纹(17),并且所述第二闭合构件包括:带有与所述内螺纹配合的外螺纹的螺母(40),以及能被拧入所述螺母(40)的内螺钉(45)。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骨锚固装置,其中,在锁定状态下,所述螺母(40)压靠在所述压力构件(20)上以锁定所述头部(3),并且所述内螺钉(45)压靠在所述杆(14)上以固定所述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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