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灯箱的吧桌有效
申请号: | 200920170145.0 | 申请日: | 2009-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4805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0-05-26 |
发明(设计)人: | 郭小峰;佘鹏;敬俊娥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37/00 | 分类号: | A47B3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23 | 代理人: | 曲艳 |
地址: | 266111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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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灯箱 | ||
1.一种带灯箱的吧桌,其特征在于:该吧桌由桌面(1)、桌腿(2)、及灯箱(3)组成,所述桌面(1)由桌面框架(4)、嵌入在该桌面框架(4)内的两块桌面板(5)、及夹在两块桌面板(5)中间的灯箱顶板(6)组成,在所述桌腿(2)上固定有灯箱侧板(7),所述灯箱顶板(6)、灯箱侧板(7)及桌腿(2)共同围成所述灯箱(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灯箱的吧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桌腿(2)由两块边缘带折弯的侧板(8)组成,分别沿着两块桌面板(5)的边缘固定;所述灯箱侧板(7)为两个,分别与两块侧板(8)相对边的折弯处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灯箱的吧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箱侧板(7)与所述侧板(8)之间为插接或粘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灯箱的吧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箱顶板(6)及灯箱侧板(7)为可透光材料。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带灯箱的吧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灯箱(3)内设置有骨架(9),光源固定于骨架(9)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带灯箱的吧桌,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9)的顶部固定于所述桌面框架(4)上,骨架(9)的底部固定在用于放置该吧桌的地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带灯箱的吧桌,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9)为H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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