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两用手电筒无效
申请号: | 200820301024.0 | 申请日: | 2008-06-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1262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25 |
发明(设计)人: | 钱耀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钱耀鹏 |
主分类号: | F21L4/00 | 分类号: | F21L4/00;F21V15/02;F21V3/02;F21V17/10 |
代理公司: | 贵阳中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吴无惧 |
地址: | 311106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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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两用 手电筒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电筒,属于手电筒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手电筒一般包含筒身,筒身为中空,内部放置电池,在筒身的前端有灯罩,用于连接固定灯泡,使用时都是握手上使用的,使用方式比较单一。而台灯由于其结构特点,拿手上使用则很不方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既可以当手电筒使用,又可以当台灯使用的两用手电筒。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该两用手电筒,包括中空的筒身1和灯罩3,所述的筒身1与灯罩3之间通过连接固定板4套接,灯罩3的底部设置有底板5,底板5的一侧通过销轴固定在连接固定板4上,连接固定板4上与底板5连接的地方开设有凹槽,靠外侧设置有挡块2,凹槽使得灯罩3掀起时不会被挡住,挡块2使得灯罩3不会无限制下垂,而是保持一定角度,保证照明。
本实用新型将底板的一侧通过销轴固定在连接固定板上,因此整个灯罩可以绕销轴转动,并有挡块阻挡,可以通过将灯罩掀起,由原先的手电筒成为台灯使用。不管是结构还是操作都很简单,而且非常实用。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作为台灯使用时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该两用手电筒,如图1所示,包括中空的筒身1和灯罩3,所述的筒身1与灯罩3之间通过连接固定板4套接,灯罩3的底部设置有底板5,底板5的一侧通过销轴固定在连接固定板4上。固定板4上与底板5连接的地方开设有凹槽,靠外侧设置有挡块2。
本实用新型的电池放置在筒身1的空腔内,灯泡6拧接在灯罩3的底部的底板5上,作为手电筒使用时,灯罩3和筒身1分别套接在连接固定板4的两侧即可;作为台灯使用时,将灯罩3的一端拔出,使其绕销轴转动,并搭靠在挡块2上即可,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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