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物品挂钩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22517.3 | 申请日: | 2007-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0829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03 |
发明(设计)人: | 庄铭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弘钛五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G29/087 | 分类号: | A47G29/087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地址: | 518106广东省深圳市宝安***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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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物品 挂钩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挂钩,尤其涉及一种物品挂钩。
【背景技术】
物品常通过挂钩挂在支架上,如液晶电视上设挂钩,通过挂钩使得液晶电视挂在墙壁的支架上。现有的挂钩为直接扣在支架上,采用手动的方式锁住挂钩,若忘记锁住,如果不小心碰到液晶电视时,液晶电视容易从支架上脱落,进而使液晶电视从支架上掉下,可能会摔坏液晶电视。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物品挂钩,其具自动锁扣功能,不会从支架上脱落。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物品挂钩,其挂在支架上,所述挂钩上设有至少一勾槽,支架上设有可供勾槽勾设的柱体;所述挂钩上设有至少一与挂钩上的其中一勾槽相邻的锁扣装置,所述锁扣装置包括锁扣件,所述挂钩上设有供锁扣件绕其旋转的转轴,所述锁扣件的一端枢接在转轴上;所述锁扣件上设有勾槽,所述勾槽槽口的其中一端端部与勾槽槽口的其中一端端部围成一开口,所述开口小于柱体的直径;所述挂钩挂在支架上时,所述支架上的柱体插入挂勾上的勾槽内,锁扣件上勾槽槽口的所述端部及勾槽槽口的所述端部抵在柱体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上述物品挂钩设锁扣装置,所述锁扣件旋转,使得其上的勾槽勾设在柱体上,可将挂钩锁定在支架上,锁扣件旋转,勾槽脱离柱体,可将挂钩从支架上取下,所述物品挂钩具有自动锁扣功能,不会从支架上脱落,可防止物品掉下受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实施例的物品挂钩挂在支架上的立体示意图。
图3是图1中收容槽内锁扣装置的侧视示意图。
图4是图1所示实施例扣在支架上的过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至图4,是本实用新型物品挂钩的一较佳实施例,以液晶电视的挂钩为例,所述挂钩1挂在一安装在墙壁上的支架2上,所述挂钩1上挂有液晶电视(图中未示出)。所述支架2上设有两根上下平行的柱体20。
所述挂钩1呈长条状,其具有二相互平行的竖直侧壁12及一连接于二侧壁12端部的底板14,该二侧壁12及底板14共同围成一收容槽10。
每一侧壁12上设有上、下二勾槽120,二勾槽120之间的距离与支架2上的上、下柱体20之间的距离相同且相对应,二侧壁12上的上勾槽120处于同一水平位置上,下勾槽120处于同一水平位置上。所述勾槽120扣合在柱体20上,从而使挂钩1固定在支架2上。
所述收容槽10内设有至少一与侧壁12上的其中一勾槽120相邻的锁扣装置3,在本实施例中,于收容槽10内设有一锁扣装置3,其与其中一侧壁12上位于下方的勾槽120相邻,所述锁扣装置3包括一弹簧30、一锁扣件32及一开锁件34。于收容槽10的一侧壁12上设一支柱122,所述弹簧30的一端固定在支柱122上。于收容槽10的一侧壁12上设一转轴121,所述转轴121位于支柱122下方,,所述锁扣件32的一端枢接在转轴121上;所述转轴121位于其中一下勾槽120的上方,并且位于支柱与下勾槽120之间;于锁扣件32上设有一支柱320,所述支柱320设在转轴121的一侧,所述弹簧30的另一端固定在支柱320上;于锁扣件32上位于下部的位置处设有一导柱322,于收容槽10内设有一突柱323,所述突柱323位于导柱322的侧下方,所述开锁件34的一端连在导柱322上,而另一端则绕过突柱323,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开锁件34可为一长条形铁链或绳子,但不限于此两种物件。
所述锁扣件32贴在侧壁12上,于锁扣件32上设有一勾槽324,所述勾槽324的形状与侧壁12上的勾槽120相配合,且与侧壁12上的勾槽120相邻。所述勾槽324的槽口朝向与勾槽120的槽口朝向相同,且配合以达到可自动锁住的功能。所述勾槽324的槽口的下端端部3240高于勾槽120槽口的下端端部1201,勾槽324的下端端部3240与勾槽120的上端端部1201共同围成的开口小于柱体20的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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