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及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90333.1 | 申请日: | 2017-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898135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27 |
发明(设计)人: | 麦祖儿 | 申请(专利权)人: | 致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0 | 分类号: | G08G1/00;G08G1/09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44288 | 代理人: | 李健富 |
地址: | 中国香港新界马鞍山西*** | 国省代码: | 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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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及装置,方法包括在电子地图上选取预设区域作为行政运行区,并根据预设条件在行政运行区内划定若干行政管制区;获取用户的GPS信息,并根据该GPS信息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运行区外,若是,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否则,进一步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管制区,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本发明通过对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进行划分,并且在合法行车区域内对共享单车的合法停车区域进行设定,结合对共享单车进行定位,能够更好的引导用户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合法位置。 | ||
搜索关键词: | 共享 单车 行车 区域 告警 方法 装置 | ||
【主权项】:
共享单车的行车区域告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S1:在电子地图上选取预设区域作为行政运行区,并根据预设条件在行政运行区内划定若干行政管制区;S2:获取用户的GPS信息,并根据该GPS信息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运行区外,若是,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否则,执行S3;S3:判断共享单车是否位于行政管制区,若是,则提示用户上锁,否则,提示用户无法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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