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点烟器烟盒的出烟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39246.4 | 申请日: | 2016-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5624459U | 公开(公告)日: | 2016-10-12 |
发明(设计)人: | 朱人海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焦点烟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15/10 | 分类号: | A24F15/10 |
代理公司: | 温州市品创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47 | 代理人: | 程春生 |
地址: | 3250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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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带点烟器烟盒的出烟机构,包括烟盒本体,所述的烟盒本体内设有香烟仓,还包括设置在烟盒本体上的带点烟器的出烟机构;所述的带点烟器的出烟机构包括点烟器支架,所述的点烟器支架底部两侧设有与烟盒本体活动连接的凸轴,点烟器支架顶端两侧设有锁扣,对应地,烟盒本体上设有与锁扣扣接配合的脱扣按钮;所述的点烟器支架上活动设有出烟杆,所述的出烟杆上端通过销轴连接有出烟盖,销轴上还设有限制出烟盖与出烟杆转动的扭簧;本专利为集成烟盒和电子点烟器的20只装自动烟盒,贴合用户的使用习惯,结构合理、紧凑,使用便捷,功能实用,外观大方、整体性非常强,而且出烟、取烟非常方便。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点烟器 烟盒 机构 | ||
【主权项】:
一种带点烟器烟盒的出烟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烟盒本体,所述的烟盒本体内设有香烟仓,还包括设置在烟盒本体上的带点烟器的出烟机构,所述的带点烟器的出烟机构包括点烟器支架,所述的点烟器支架底部两侧设有与烟盒本体活动连接的凸轴,点烟器支架顶端两侧设有锁扣,对应地,烟盒本体上设有与锁扣扣接配合的脱扣按钮;所述的点烟器支架上活动设有出烟杆,所述的出烟杆上端通过销轴连接有出烟盖,销轴上还设有限制出烟盖与出烟杆转动的扭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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