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人机摄像镜头有效
申请号: | 201611187009.3 | 申请日: | 2016-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50192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07 |
发明(设计)人: | 李伟娜;高博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06;G02B13/18;G02B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岳凤羽 |
地址: | 330096 江西省南昌***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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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无人机摄像镜头,从物侧到成像面依次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光阑、第六透镜、第七透镜及第八透镜,第一透镜、第二透镜及第四透镜为弯月型且凹面朝向成像面的玻璃球面镜片,第三透镜为弯月型且凹面朝向成像面的玻璃非球面镜片,第五透镜及第六透镜为双凸玻璃球面镜片,第五透镜与第四透镜组成胶合镜片,第七透镜为弯月型且凹面朝向物侧的玻璃球面镜片,第八透镜为双凸玻璃非球面镜片。本发明中的无人机摄像镜头,其全部采用玻璃镜片,可适应不同的温度场合,温度控制好,且成像清晰,锐利度高,解像品质高,可至少达到1200万以上像素。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机 摄像 镜头 | ||
【主权项】:
一种无人机摄像镜头,其特征在于,从物侧到成像面依次包括: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镜,所述第一透镜为弯月型且凹面朝向成像面的玻璃球面镜片;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二透镜,所述第二透镜为弯月型且凹面朝向成像面的玻璃球面镜片;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三透镜,所述第三透镜为弯月型且凹面朝向成像面的玻璃非球面镜片;具有负光焦度的第四透镜,所述第四透镜为弯月型且凹面朝向成像面的玻璃球面镜片;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五透镜,所述第五透镜为双凸玻璃球面镜片,所述第五透镜与所述第四透镜组成胶合镜片;光阑;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六透镜,所述第六透镜为双凸玻璃球面镜片;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七透镜,所述第七透镜为弯月型且凹面朝向物侧的玻璃球面镜片;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八透镜,所述第八透镜为双凸玻璃非球面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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