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成本收益模型的配电大数据服务定价流程在审
申请号: | 201610816313.3 | 申请日: | 2016-09-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8185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20 |
发明(设计)人: | 刘敦楠;唐天琦;赵佳伟;张潜;杜振东;王凯军;吴国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北电力大学;国家电网公司;浙江浙电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6Q50/06 | 分类号: | G06Q50/0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02206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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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属于信息服务的定价策略领域,尤其是涉及配用电大数据服务的定价流程。针对电网企业向电厂、用能用户、政府机构、售电公司等提供配用电大数据服务,通过信息服务成本测算,信息服务产品带来效益测算以及综合考虑机会成本,为配电大数据服务提供一套合理的定价流程。定价流程为S1.基础数据采集;S2.测算配用电大数据服务成本,确定价格下限。S2‑1.大数据服务产品平均固定成本。S2‑2.单位大数据服务产品平均成本;S3.测算配用电大数据服务效益,确定价格上限;S4.考虑机会成本综合权衡,确定配电大数据服务最终价格。S4‑1.考虑机会成本的定价决策。S4‑2.基于无效信息的修订。最终确定价格。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成本 收益 模型 配电 数据 服务 定价 流程 | ||
【主权项】:
一种基于成本收益模型的配电大数据服务定价流程,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S1.基础数据采集;S2.测算配用电大数据服务成本,确定价格下限;S3.测算配用电大数据服务效益,确定价格上限;S4.考虑机会成本综合权衡,确定配电大数据服务最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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