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坛紫贝壳丝状体轮转利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10035025.4 | 申请日: | 2016-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60358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4 |
发明(设计)人: | 陈佳云;骆其君;章鑫慧;杨锐;陈海敏;黄春辉;鲁文涛;陈知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大学 |
主分类号: | A01G33/02 | 分类号: | A01G3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315211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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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坛紫菜贝壳丝状体轮转利用方法,首次轮转将成熟的、具有坛紫菜孢子囊的贝壳丝状体北移进行壳孢子采苗;二次轮转将将完成首次轮养壳孢子采苗的贝壳丝状体南移进行二次培育,达到孢子囊成熟后继续进行壳孢子采苗;三次轮转将完成二次轮转的壳孢子采苗的贝壳丝状体继续进行三次培育,达到孢子囊成熟后,作为当地的坛紫菜自然增殖的苗种使用。本发明方法既可以解决北方地区坛紫菜苗种需求量大、但苗种来源不足的技术缺陷,又可以解决南方地区坛紫菜贝壳丝状体成熟期早于壳孢子采苗期造成孢子囊老化的技术缺陷。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贝壳 丝状 轮转 利用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坛紫菜贝壳丝状体轮转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包括以下步骤:(1)首次轮转:成熟的、具有坛紫菜孢子囊的贝壳丝状体北移进行壳孢子采苗,具体方法为下列途径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两种、或三种:①在每年的8月10日‑8月25日,将来源于福建省的、成熟的、具有坛紫菜孢子囊的贝壳丝状体运输到江苏省,按照传统方法进行壳孢子采苗,以满足江苏省坛紫菜栽培所需要的苗种;②在每年的8月10日‑8月25日,将来源于浙江省的、成熟的、具有坛紫菜孢子囊的贝壳丝状体运输到江苏省,按照传统方法进行壳孢子采苗,以满足江苏省坛紫菜栽培所需要的苗种;③在每年的8月25日‑9月20日,将来源于福建省的、成熟的、具有坛紫菜孢子囊的贝壳丝状体运输到浙江省,按照传统方法进行壳孢子采苗,以满足浙江省坛紫菜栽培所需要的苗种;(2)二次轮转:将完成步骤(1)所述壳孢子采苗的贝壳丝状体南移进行二次培育,具体方法为下列途径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两种、或三种:A、在江苏省完成壳孢子采苗的贝壳丝状体,运输到浙江省,按照传统方法进行二次培育达到孢子囊成熟后,于8月25日‑9月20日在浙江省当地按照传统方法进行壳孢子采苗,以满足浙江省坛紫菜栽培所需要的苗种;B、在江苏省完成壳孢子采苗的贝壳丝状体,运输到福建省,按照传统方法进行二次培育达到孢子囊成熟后,于9月10日‑10月5日在福建省当地按照传统方法进行壳孢子采苗,以满足福建省坛紫菜栽培所需要的苗种;C、在浙江省完成壳孢子采苗的贝壳丝状体,运输到福建省,按照传统方法进行二次培育达到孢子囊成熟后,于9月10日‑10月5日在福建省当地按照传统方法进行壳孢子采苗,以满足福建省坛紫菜栽培所需要的苗种;(3)三次轮转:步骤(2)所述的二次培育成熟的贝壳丝状体完成壳孢子采苗后,立刻在当地继续进行三次培育,达到孢子囊成熟后,作为当地的坛紫菜自然增殖的苗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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