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利用过火杉木杆作为梨园篱架支柱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410255932.0 | 申请日: | 2014-06-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997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7 |
发明(设计)人: | 张建光;许建锋;张玉星;李英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农业大学 |
主分类号: | A01G17/14 | 分类号: | A01G17/1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071001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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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利用过火杉木杆作为梨园篱架立柱的方法,即在需要设立篱架的梨园,采用过火杉木杆,通过自制木横担和进行防腐处理,作为篱架立柱使用。该项发明既能满足支撑前期树体生长与大量结果的需要,又能显著节省生产成本,还有利于日后建园重复利用。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利用 过火 杉木 作为 梨园 支柱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利用过火杉木杆作为梨园篱架支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杉木杆选择 杉木杆小头直径4cm以上,长度3m.;(2)木横担制作 在杉木杆大头截取30cm,从正中锯开两半,呈十字形钉在杉木柱基部向上10cm的位置;(3)防腐处理 木柱下部50cm段蘸沥青;(4)支柱埋设 按照规划好的柱距,在梨园树行内固定地点挖直径30cm、深50cm的土坑,然后,将制作好的立柱放入坑内,填土踩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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