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垃圾焚烧炉有效
申请号: | 201220510930.8 | 申请日: | 2012-09-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2884933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发明(设计)人: | 高四川;吴金宝;宋新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贝特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16 | 分类号: | F23G5/16;F23G5/4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2200 山东省潍***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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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垃圾焚烧炉。包括炉体、设在炉体内的燃烧室和设在炉体的顶部的烟囱,所述炉体内的燃烧室包括位于炉体内腔下部的气化焚烧室、位于炉体内腔中部的混合焚烧室和二次燃烧室,以及位于炉体内腔顶部的烟气净化室;所述炉体的外壁上设有一号炉门、二号炉门、鼓风机、一次燃烧机和二次燃烧机。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1、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不会产生熔块、渣块、烧结等现象;2、燃烧效率高,烟气中的可燃气体与飞灰中的可燃物能被完全焚烧;3、烟气净化室可对烟气中的氯化氢、硫氧化物等进行吸附处理,烟气中的臭氧等成分在高温下被分解,并对酸性气体进行中和反应,达到吸附酸性气体、净化尾气的目的。 | ||
搜索关键词: | 垃圾 焚烧 | ||
【主权项】:
一种垃圾焚烧炉,包括炉体、设在炉体内的燃烧室和设在炉体的顶部的烟囱,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内的燃烧室包括位于炉体内腔下部的气化焚烧室、位于炉体内腔中部的混合焚烧室和二次燃烧室,以及位于炉体内腔顶部的烟气净化室;所述气化焚烧室与混合焚烧室相连通,混合焚烧室又与二次燃烧室相连通,二次燃烧室又与烟气净化室相连通,烟气净化室又与烟囱相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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