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在视频通信中协商编码分辨率的方法和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210291670.4 | 申请日: | 2012-08-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959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2-19 |
发明(设计)人: | 张铮凯;韩建亭;应闻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24 | 分类号: | H04N7/24;H04N7/1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毛丽琴 |
地址: | 100033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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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用于在视频通信中协商编码分辨率的方法和系统。其中在用于在视频通信中协商编码分辨率的方法中,主叫终端通过与被叫终端进行预协商,在主叫终端与被叫终端均支持编码分辨率协商时,主叫终端和被叫终端利用本侧能够支持的最大编解码分辨率进行协商,若主叫终端的最大编码分辨率不大于被叫终端的最大解码分辨率,则主叫终端采用与发送数据相对应的编码分辨率对发送数据进行编码处理以生成媒体流,并将媒体流发送给被叫终端,被叫终端利用主叫终端具体采用的编码分辨率信息对媒体流进行解码。从而通信双方可以根据网络侧的具体条件建立起不同分辨率的视频通信,并能够提高视频通信的服务质量和用户的通信体验。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视频 通信 协商 编码 分辨率 方法 系统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在视频通信中协商编码分辨率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主叫终端通过与被叫终端进行预协商,判断是否主叫终端与被叫终端均支持编码分辨率协商;若主叫终端与被叫终端均支持编码分辨率协商,在主叫终端向被叫终端发送数据时,主叫终端向被叫终端发送协商请求信息;被叫终端接收到协商请求信息后,将被叫终端的最大解码分辨率发送给主叫终端;主叫终端判断主叫终端的最大编码分辨率是否大于被叫终端的最大解码分辨率;若主叫终端的最大编码分辨率不大于被叫终端的最大解码分辨率,则主叫终端采用与发送数据相对应的编码分辨率对发送数据进行编码处理,以生成媒体流,其中在媒体流的包头中具有主叫终端具体采用的编码分辨率信息;主叫终端将媒体流发送给被叫终端;被叫终端利用主叫终端具体采用的编码分辨率信息对媒体流进行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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