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洗手液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59735.2 | 申请日: | 2012-03-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92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朱庆 | 申请(专利权)人: | 义乌市庆鹏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Q19/10;A61K8/20;A61K8/34;A61K8/37;A61K8/41;A61K8/42;A61K8/49;A61K8/67;A61K8/73;A61K8/81;A61K8/86;A61K8/92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吴辉辉 |
地址: | 322000 浙江省金华市义***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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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洗手液。在一款洗手液配方中添加了透明质酸和适量的维生素C乙基醚,在不对透明质酸进行化学修饰的情况下就能大大提高体内停留时间,经研究发现,使用该配方的洗手液后在皮肤中的停留时间长达12小时。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洗手 | ||
【主权项】:
一种洗手液,其特征在于该洗手液组分百分比含量为:A相: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 8%,椰子油酸二乙醇胺 3%,甘油 2%,聚乙二醇6000双硬脂酸酯 0.3%;B相:三乙醇胺 0.5%;C相:丙烯酸酯类C10‑30烷醇丙烯酸酯交联聚合物 5%;D相: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 1.5%,氯化钠0.75%,PEG‑40氢化蓖麻油,二羟甲基海因0.25%,香精0.4%,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 0.1%,可溶霍霍巴粒子 0.08‑1.5%,羟甲基纤维素颗粒0.35‑3%,维生素C乙基醚3.5‑5%;透明质酸0.5‑2.5%,余量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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