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二次传热锅炉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53659.1 | 申请日: | 2011-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049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15 |
发明(设计)人: | 韩枫 | 申请(专利权)人: | 韩枫 |
主分类号: | F24H1/22 | 分类号: | F24H1/22;F22B31/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000 天津市河东区***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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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二次传热锅炉。本发明涉及一种超热增能传热工质的传热元件制成板式或管式部件分别将其置于一次传热控制系统和二次传热锅炉体内的水中,以不同湿度超热增能传热工质的传热元件首先为一次进水加热用300℃-500℃,使其进入锅炉体内的水温为70℃左右,然后进行二次传热其利用传热工件温度为300℃-1600℃不等(根据实际需要),使之产生所需的水蒸汽(电站锅炉)和热水(集中供热锅炉)从此结束集中供热及火力发电烧煤的历史。 | ||
搜索关键词: | 二次 传热 锅炉 | ||
【主权项】:
将一种超热增能传热工质的传热元件制成板式或管式部件,将其置于锅炉体内水箱中,另一端在锅炉体外燃气加热系统一次传热用少量燃气为热源,使其快速为板式导热板的外端进行加热,其导热板迅速以300℃的温度为其进水一次加热,使主体锅炉得到的进水温度为50℃‑70℃,并再由超热增能传热元件为锅炉主体的水进行二次加热,其传热元件温度为300℃‑1600℃,使之产生所需的热水和水蒸汽,从而在锅炉行业中结束集中供热及火力发电烧煤烧油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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