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检测化妆品中乌头碱的标准物质的配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180169.6 | 申请日: | 2011-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3461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8 |
发明(设计)人: | 胡国胜;王改香;朱锡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1/00 | 分类号: | G01N1/00;G01N33/00;A61K8/49 |
代理公司: | 上海东亚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1208 | 代理人: | 陈树德;李颖薇 |
地址: | 200083 上海市虹口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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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用于检测化妆品中乌头碱的标准物质的配制方法,将乌头碱的水或丙二醇溶液与化妆品膏霜混合,形成用于检测化妆品中乌头碱的标准物质,其中,化妆品膏霜的配方按重量百分比计为:A相:去离子水72-78;丙二醇3-3.5;卡波姆0.20-0.25;B相:硬脂酸酯4.5-5;十六十八醇2-4;26#白油10-14;C相苯氧乙醇及乙基己基甘油1.20-1.25;所述乌头碱在标准物质中的浓度达到0.1-1.0g/100mL。优点是:本发明将乌头碱与化妆品膏霜混合,形成用于检测化妆品中乌头碱的标准物质,该标准物质与实际使用时含乌头碱的化妆品样品相同,从而使得对化妆品中乌头碱的检测更符合实际应用的状态,并且使检测更加准确。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检测 化妆品 乌头 标准 物质 配制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检测化妆品中乌头碱的标准物质的配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将乌头碱的水或丙二醇溶液与化妆品膏霜混合,形成用于检测化妆品中乌头碱的标准物质,其中,所述化妆品膏霜的配方按重量百分比计为:A相 去离子水 72~78 丙二醇 3~3.5 卡波姆 0.20~0.25;B相 硬脂酸酯 4.5~5 十六十八醇 2~4 26#白油 10~14;C相 苯氧乙醇及乙基己基甘油 1.20~1.25;所述乌头碱在标准物质中的浓度达到0.1~1.0 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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