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喷雾洗鼻器无效
申请号: | 200720302188.0 | 申请日: | 2007-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05006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7 |
发明(设计)人: | 李瑞仁;陈铎展 | 申请(专利权)人: | 威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H35/04 | 分类号: | A61H35/04 |
代理公司: | 上海浦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蔡光亮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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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喷雾洗鼻器,包括主容器、雾化喷洗装置和回收液容器;在主容器内设有可容置洗鼻液体的容液空间,雾化喷洗装置设置于所述主容器的喷雾上座上方,其可并使用喷吸气阀辅助加压吸汲主容器的容液空间内的洗鼻液体,并使之雾化后以一适当角度(约沿喷雾上为基准面(水平面)向上斜20~30度的仰角)喷入鼻腔内,另以一个顶侧带有回收液容器开口的回收液容器设置于主容器旁侧,并使所述回收液容器外周缘设有至少一个符合人体工学形状的立体凹弧部,可供紧密且全面地贴合于使用者鼻与口之间的上颚部位,达到有效且完善回收洗鼻后的污水,并减少喷洗时的不适感等目的。 | ||
搜索关键词: | 喷雾 洗鼻器 | ||
【主权项】:
1、一种喷雾洗鼻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主容器,设有带有开口的容液空间,以供容置洗鼻液体;雾化喷洗装置,设置于所述主容器的容液空间的开口上方,可吸汲所述容液空间内的洗鼻液体,并使之雾化后向外喷出;顶侧带有开口的回收液容器,设置于所述主容器旁侧,在所述回收液容器外周缘设有至少一个立体凹弧部,可全面地贴合于使用者的上颚部位,使所述回收液容器顶侧的回收液容器开口,恰可更确实且更完整地对应于鼻孔下方涵盖充分范围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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