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筷子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98686.5 | 申请日: | 2007-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0137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0 |
发明(设计)人: | 蒋婷婷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奉贤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
主分类号: | A47G21/10 | 分类号: | A47G21/10 |
代理公司: | 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吴泽群 |
地址: | 201400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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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夹持工具,尤其涉及一种筷子。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筷子,其可拆装,不用时携带方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筷子,其分成两段前段和后段,两段相对的端面上一个端面设有凸块,另一个端面设有与凸块相配合的凹槽。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和携带方便,可以减少一次性筷子的使用率,节约木材资源,保护环境。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筷子 | ||
【主权项】:
1.一种筷子,其特征是,其分成两段前段和后段,两段相对的端面上一个端面设有凸块,另一个端面设有与凸块相配合的凹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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