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防刺伤输液器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82368.8 | 申请日: | 2006-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2897282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5-09 |
发明(设计)人: | 刘延爱;郭太英;孙修合;郑大梅;邱晓菲 | 申请(专利权)人: | 邱晓菲 |
主分类号: | A61M5/14 | 分类号: | A61M5/14;A61M5/162 |
代理公司: | 淄博科信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耿霞 |
地址: | 256100山东省淄博***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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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次性防刺伤输液器,包括刺瓶针、输液管、头皮针,刺瓶针下端设置有与输液管相通的进气管,进气管末端带有空气过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器的末端延续为筒状针帽。包装时,针帽套在刺瓶针上。操作时由于针帽与空气过滤器两两相连,取下针帽,即可将刺瓶针插入液体瓶进行输液治疗;输液结束后,操作者随即将粗大的刺瓶针再次嵌入到针帽内。其特点是防刺伤,避免刺伤各类工作人员;输液后刺瓶针即可再次被密闭,避免了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污染问题;延续于空气过滤网上的针帽,输液完毕后再次被利用,可减少零散的一次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减少护理人员工作量。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性 刺伤 输液 | ||
【主权项】:
1、一种一次性防刺伤输液器,包括刺瓶针、输液管、头皮针,刺瓶针下端设置有与输液管相通的进气管,进气管末端带有空气过滤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器的末端延续为筒状针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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